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助推“五好”园区建设,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十二条措施:
1.赋予园区更大的审批服务自主权
(一)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和处罚权改革。支持有条件的省级以上园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行“一个大厅办事、一枚印章审批、一个主体服务”。支持跨行政区域的园区依法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试点,探索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其他园区行政执法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相关改革方案由省级以上园区研究提出,并按程序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对未实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且未设立政务服务大厅的园区,所在地市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园区办”综合服务窗口,园区可以根据审批权限委派工作人员集中办理,市县政务服务中心应当主动协助办理。(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司法厅、省政务局。各条均需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园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二)全链条向园区放权赋能。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据《湖南省园区赋权指导目录》,聚焦园区实际需求,实行“一园一策”,做到“应放尽放”,推进标准化赋权、差异化承接,逐步有序“放到位”。放权赋权方式可根据实际灵活调整,对确实不能直接下放或委托园区行使的事项,原则上应采取服务前移或其他方式办理,打造具有园区特色的全链条闭环审批模式,实现“园区事园区办”。(责任单位:省政务局等省直相关部门)
(三)推进审批监管联动。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厘清园区和职能部门的审批监管责任,制定发布与园区审批权限一一对应的监管责任清单。对未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试点的园区,建立行政许可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协同联动机制,推进审批和监管信息双推送、双报告。园区对审批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步向监管部门推送审批信息;监管部门依据园区审批结果信息,全面履行事中事后监管职责,推进信用监管,并向园区推送监管信息。(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司法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务局等省直相关部门)
(四)赋予审批服务和监管系统端口权限。省、市相关部门应当向园区赋予“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企业开办等审批服务、监管系统和业务专网的端口、权限,实现与园区使用的业务受理平台双向对接联通,确保相关审批服务系统打通到位、端口开放到位、账号配置到位、业务数据共享到位。(责任单位:省政务局、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省市场监管局、省人防办等省直相关部门)
2.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
(五)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园区版。市县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应当协同园区立足于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打造“企业开办一件事”“纳税一件事”“项目开工一件事”“竣工验收一件事”等具有园区特色的“一件事一次办”事项,为园区企业提供主题式、套餐式集成服务。在“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开设园区“一件事一次办”专栏,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园区“一件事一次办”专窗,实现园区企业更多联办事项线上办、一窗办、一次办。(责任单位:省政务局、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等省直相关部门)
(六)推进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开展商事登记行政确认制试点,实施市场主体登记告知承诺制度。推进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集成整合企业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参保登记、公积金缴存登记、预约银行开户等环节,做到线上“一个平台、一体审批”,线下“一窗受理、一次办结”,确保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持续提升外资企业开办效率。(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税务局、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等省直相关部门)
(七)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拓展园区企业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推进市场监管、税务、社会保障等跨部门“信息共享、同步指引”,实现在线办理企业注销、税务注销、社保注销等服务。简易注销公告时间由45天压减至20天,在材料齐全、程序合法的情况下即来即办。对于适用一般程序注销的企业,将承诺办结时间从法定15个工作日压缩至5—10个工作日。(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税务局等省直相关部门)
3.提升园区综合服务能力
(八)将优化营商环境和高效审批服务纳入招商引资承诺。各地应当根据园区不同招商对象,量身定制项目审批服务清单,将快速高效推进企业落户、项目落地、建设运营及招才引智等方面应提供的审批服务项目及办事效率、违约责任等承诺进行量化,纳入招商引资协议条款,以营商环境诚信承诺的“硬约束”,打造园区招商引资“软环境”。(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务局等省直相关部门)
(九)提升园区审批服务承接能力。市州、县市区应当优先解决园区承接审批服务所必要的工作力量、工作经费和技术支撑。各级赋权部门应当加强业务指导培训,提供业务办理示范案例;对园区未有效承接的事项,采取服务前移、“委托收件、受审分离”等方式解决。(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政务局等省直相关部门)
(十)支持推进“智慧园区”建设。支持建设“智慧园区”,提升园区服务企业、项目建设和审批服务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各级审批部门应当推广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档案应用,推动更多政务服务实现线上“一地认证、全网通办”、线下“收受分离、异地可办”,推进园区高频事项跨域办理。(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务局、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等省直相关部门)
4.强化园区“放管服”改革保障
(十一)完善园区“放管服”改革督查激励机制。园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成效纳入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范围,纳入全省“五好”园区综合考核评价,对成效明显的地区加大表扬和政策激励力度,对改革落实不力的地区通报问责。(责任单位:省绩效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督查室等省直相关部门)
(十二)建立园区“放管服”改革责任落实机制。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统筹协调,定期开展深化“放管服”改革助推“五好”园区建设的监督检查、跟踪评估和宣传推广。省直责任单位和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出台具体的改革实施方案,加强对“放不下、接不住、管不好”事项的督查,支持园区先行先试各项改革。园区应当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改革举措,加大创新力度,实现“五好”园区创建目标。(责任单位:省政府督查室、省政务局等省直相关部门)
长春市工商联机械制造行业商会
十大服务体系
【数字化转型】企业管理软件OA/ERP/MES/PLM/QMS/CRM/APS/HRM/SRM/WMS
【智能化改造】智能制造/自动化机器人/夹具设计/检具设计/非标设计/技术培训
【产业园服务】工业厂房开发/建设/租赁/销售/招商运营/创业孵化/企业加速器
【金融服务】信用/抵押贷款/保理/承兑/供应链票据/上市咨询/并购重组/资本运营
【法律服务】法律咨询/法律培训/诉讼/非诉讼/法治研究/企业法律顾问
【财税服务】企业注册/工商注册/财税代理/财务培训/税务筹划
【科技服务】政策申报/商标注册/知识产权/高新技术小巨人服务/成果转化
【工业品商城】汽车钢材/机械设备/工业刀具/工业润滑油品/五金机电/劳保用品
【工业维修】机床/冲压/仪器设备维修及配件/工厂整体维修及外包/设备基础工程/安装调试
长春市工商联机械制造行业商会成立于2016年6月15日,长春市机械商会是以长春地区从事机械制造行业的企业和个人为主体,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是长春市工商联(总商会)的基层组织。现有会员企业2100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300家,小微企业1700家,生产性服务企业100家。长春市工商联机械制造行业商会是长春市企业家协会,长春市企业联合会,吉林省法学会企业法治研究会,全球吉商联合会,吉林省科技装备商会团体会员单位。
长春市机械制造行业商会搭建冲压焊接产业链,数控机床与机器人产业链,模具设计制造产业链,数字化工厂自动化产业链,工业互联网产业链五大产业平台,设有智能制造资本运营中心,智能制造公共技术研发平台,搭建商会十大服务体系,法律服务平台,财务服务平台,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工业维修工程服务平台,机械制造服务平台,工业设计服务平台,工业品商城服务平台,工业园孵化器服务平台,OA办公系统自动化服务平台,工业金融服务平台,科技服务平台,精准服务中小企业,资源互补,扩大会员企业利润和销售额;建立服务类平台,为企业降低成本。
商会将始终坚持以为会员服务的目的,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加大服务力度,做好商会的本职工作,提高商会在会员企业间的知名度,为吉林省机械行业贡献力量。
长春市机械制造商会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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