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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吉林省科技厅2021年度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吉林省科技厅2021年度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华准工研院
2021-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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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吉林省科学技术厅2021年度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吉林省营商环境优化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2021年度营商环境

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吉林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实施方案》(2021),按照《吉林省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实施方案(试行)》(吉营商环境组20212号)要求,结合我厅职责,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破解制约营商环境优化的关键瓶颈为重点,以科研机构满意、科研人员认可、企业肯定为标准,依据国家相关要求,借鉴先进地区做法,积极主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良的秩序、优质的服务,助力我省营商环境进入全国第一方阵。

二、工作目标

    围绕基础建设和执行协同、创新提升影响力、服务对象及社会评议3个维度,从加强基础建设、强化工作执行、推进任务协同、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工作创新、扩大影响等工作出发,聚焦市场和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建立科学合理、指向明确的营商环境工作机制,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精准对接我省科技领域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

三、主要任务及分工

按照《吉林省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实施方案(试行)》中的3个维度6一级指标32个二级指标,确定以下任务及分工。

    (一)指定专人负责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处指定一名营商环境建设联络员,负责相关工作推进。(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处负责)

    (二)落实重点工作任务。围绕《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确定的重点内容及年度营商环境建设重点工作任务,逐项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完成时限。(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处、科技人才与企业服务处牵头,各相关处室、各直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各单位应扎实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遵守工作纪律。窗口服务应做到热情周到、优质高效、群众满意,并随时接受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营商环境监督员的督查和明察暗访。(各相关处室、各直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信息数据共享。整理归集我厅所涉及的行业企业部门证照数据和行业信用信息数据,与全省信用数据交换平台实现信息交换共享。制定标准化的行业信用承诺书并公开。(办公室牵头,各相关处室、各直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落实营商环境重要规范性文件。深入实施国家和我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件》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针对实施细则,按照责任分工制定配套政策性文件。具有行政管理、执法和服务职能的部门,应制定规章制度和行业禁令等文件。(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处牵头,各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全面落实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政府文件,做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做好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等工作。(各相关处室、各直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做好政务服务工作。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大厅做到应进必进,对接新版全流程审批系统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不设定兜底条款和模糊表述。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超过90%。确保政务服务事项在省政府服务平台管理系统中的名称、类型、依据、编码等要素信息准确清晰。高频事项(科技成果登记) “最多跑一次”。(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处、行政审批办公室牵头,各相关处室、各直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优化监管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健全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互联网+监管”为补充的新型监管机制,促进监管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健全内部审查程序。(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处牵头,各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创新服务方式。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借鉴先进地区营商环境创新举措,聚焦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需求,进一步找准改革切入点,实施便民利企、务实管用、群众满意的改革措施。优化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处、资源配置与管理处牵头,各相关处室、各直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提高政策质效。落实政府重大经济决策主动向企业家和行业协会商会问计求策的要求。定期向社会公布落实政策的具体措施,接受社会监督。探索建立企业政策信息员制度,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对市场主体关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回应关切,引导预期。(各相关处室、各直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积极落实交办督办任务。对省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交办、督办的事项,以及明察暗访的结论意见,各相关处室、直属单位要及时办理、报结。所有交办、督办事项做到查清事实、纠正处理到位、对投诉查实的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予以追究。要对国家试评价和国务院第三方评估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及时进行评价。(各相关处室、各直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强化营商环境工作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报道机会,展示我厅营商环境建设的亮点和成绩,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争取有较多经验做法被国家级、省直媒体宣传报道。(办公室牵头,各相关处室、各直属单位配合)

(十三)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每季度前5个工作日内,将上季度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报省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积极报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信息,争取被省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采用。(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处牵头,各相关处室、各直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营商环境建设已作为重要指标,纳入省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各处室、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将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任务部署和工作落实。

(二)各处室、直属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精心组织,压实责任,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各项任务,做好日常自评和年终迎评工作。

(三)各处室、直属单位要立足职能职责,认真研究细化指标体系中的工作任务,形成工作方案。要对照指标要求,借鉴先进经验,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推动各项考评工作落实。

(四)按照要求,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处每季度末将调度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并于下季度初将上一季度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报厅主要领导及省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

 

长春市工商联机械制造行业商会









 十大服务体系

【数字化转型】企业管理软件OA/ERP/MES/PLM/QMS/CRM/APS/HRM/SRM/WMS

智能化改造智能制造/自动化机器人/夹具设计/检具设计/非标设计/技术培训

【产业园服务】工业厂房开发/建设/租赁/销售/招商运营/创业孵化/企业加速器

【金融服务】信用/抵押贷款/保理/承兑/供应链票据/上市咨询/并购重组/资本运

【法律服务】法律咨询/法律培训/诉讼/非诉讼/法治研究/企业法律顾问

财税服务】企业注册/工商注册/财税代理/财务培训/税务筹划

【科技服务】政策申报/商标注册/知识产权/高新技术小巨人服务/成果转化

【工业品商城】汽车钢材/机械设备/工业刀具/工业润滑油品/五金机电/劳保用品

【工业维修】机床/冲压/仪器设备维修及配件/工厂整体维修及外包/设备基础工程/安装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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