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按:
这是省级层面第一次发布汽车数据处理的规范性文件。以下是重要提示:
1. 4号发布的文件,从1号就开始施行了。
2.浙江省行政区域内开展汽车数据处理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如何界定浙江省?
3.每项敏感数据单独同意。这个其实不符合个人信息保护法,当有些能力是关联各类敏感信息时,是没有必要切分再同意的。用户还可以选择期限,这就和手机长期授权就不一样了。
4.例外情况外,车外数据车外提供需要在车机本地处理匿名化。需要区分谁是数据处理者,用户外部非标配类摄像头数据属于用户处理,不该强要求车企处理,这种类型还非常多。
5.默认设定为不收集座舱数据的状态,包括不打开车内的摄像头、传声器、红外传感器和指纹传感器等部件。但个人认为,基于行车安全等因素还是可以默认打开的,比如娱乐限制,DMS驾驶员检测系统。
6.汽车数据处理者停止运营其产品或服务时,应通知个人信息主体,并及时停止继续收集个人信息,对其所持有的个人信息进行销毁或匿名化处理。看来,汽车停运引起了大家的关注。
7.PIA,pbd该上了。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省汽车数据处理活动,促进汽车数据合理开发利用和汽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浙江省汽车数据处理管理规定》,现予以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