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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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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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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1. 长春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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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程序
企业的申报材料由所属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受理后,会同属地科技、财政、税务等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和实地踏查,属地工信部门形成推荐意见,行文并附申报材料(纸质版一份,同时提供电子版)于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前报市工信局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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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联系人:常晋
相关通知及附件资料
http://gxj.changchun.gov.cn/twdt/tzgg/202104/t20210402_2787176.html
来源:长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