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山东省安监管理局发布了关于潍坊长兴化工有限公司“1.9”较大中毒事故情况的通报。事故发生于1月9日21时左右,潍坊长兴化工有限公司四氟对苯二甲醇车间发生泄漏,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
据了解,潍坊长兴化工有限公司是一家医药中间体生产企业,属于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生产企业,主要原料有四氯对苯二腈、磷酸、氟化钾、甲醇、硼氢化钾、冰醋酸、乙酸乙酯,主要产品为三氮唑300吨/年、四氟对苯二甲醇200吨/年,事故发生在四氟对苯二甲醇生产车间。
初步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是,四氟对苯二甲醇生产过程中,其氟化、酸化反应伴有氟化氢蒸汽产生,因操作控制不当造成反应釜温度升高产生正压,含有氟化氢的蒸汽发生泄漏,造成现场和相邻车间操作人员中毒。
经初步调查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1、企业违法将发生事故的装置承包给个人生产经营,安全生产责任制形同虚设,安全管理失控,安全风险加大。
2、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安全防护措施严重缺失。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未安装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仪,没有根据工艺安全要求设置强制通风设施,未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作业人员发现有毒气体泄漏后违章处置,在没有进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未佩戴专业防护用具的情况下重复进出有毒有害气体泄漏场所。
3、企业员工对氟化氢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安全意识淡漠,安全素质较低,自我防范意识差,不能全面掌握工艺技术,遇到异常工况不能及时正确处置。
4、工艺安全管理混乱,变更管理制度不落实。发生事故的生产装置涉及氟化工艺,属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化工工艺,未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装备和完善自动控制、紧急停车系统、安全泄放系统、紧急冷却系统的报警和联锁、搅拌的稳定控制系统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等;未落实变更管理制度,擅自更改氟化反应釜内温度、压力、氟化反应釜内搅拌速率、氟化物流量、反应物的配料比。
5、标准化建设流于形式,企业安全管理不符合三级标准化规范体系要求,许多环节安全管理不到位。
★2016年1月11日-1月17日全国安全生产简要情况★
一、重特大事故情况
未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发生1起,死亡10人。
1月14日10时48分,河南开封市通许县,长智镇西芦氏村通安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造成10人死亡、7人受伤。
二、较大事故情况
1.煤矿
1月15日6时50分,重庆南川区,鸿耀煤业有限公司盛鑫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3人死亡。
2.建筑施工
1月17日11时30分,河南南阳市邓州市,张村镇崔坡村垃圾填埋场建设工地发生坍塌事故,造成4人死亡。
3.烟花爆竹
1月15日7时7分,安徽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城西社区胡庄村一非法烟花爆竹生产点发生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下落不明。
4.工商贸其他
(1)1月11日16时40分,贵州铜仁市,玉屏县人民医院洗衣房发生爆炸,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
(2)1月13日12时20分,上海市宝山区,上海志卓成套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在维修阴极辊过程中发生爆炸,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
(3)1月13日17时30分,四川泸州市龙马潭区,莲花池街道一汽车修理厂在维修危化品运输车辆时发生爆炸,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
5.道路运输
发生9起、死亡33人。
6.渔业船舶
(1)1月11日23时30分左右,安徽安庆市太湖县,华亭湖渔业公司一艘渔船(皖太渔0018号)沉入华亭湖中,造成4人死亡、1人下落不明。
(2)1月13日23时30分,浙江舟山境内,一艘渔船(浙普渔42234)在187海区被一艘油轮撞沉,造成5人下落不明。
7.其他
1月12日8时30分,黑龙江鸡西市密山市,兴凯湖乡木耳园区2座大棚倒塌,造成4人死亡、4人受伤。
三、上周安全生产主要特点及警示
1.非法违法生产烟花爆竹发生重大、较大事故
上周非法违法生产烟花爆竹发生1起重大事故、1起较大事故,反映出部分地区对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打非治违”工作存在明显漏洞和薄弱环节,隐患排查不彻底等问题。
防范措施: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5〕30号)精神,高度重视烟花爆竹旺季“打非治违”工作,结合本地区实际和旺季特点,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打非治违”措施,立即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检查,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确保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2.维修过程中发生较大爆炸事故
上周工矿商贸其他发生3起较大爆炸事故,其中维修阴极锟设备和危化品运输车辆过程中各发生1起较大爆炸事故,反映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以及现场管理混乱等突出问题。
防范措施建议: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强化企业内部安全管控,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