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国资委党委《关于组织广大党员关注使用“陕西先锋”微信公众号的通知》的通知
公司各支部、各单位:
现将省国资委党委《关于组织广大党员关注使用“陕西先锋”微信公众号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采取张贴二维码、网络宣传、组织推送等方式,对“陕西先锋”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推介,并于每周四下午6点前,按要求报送有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本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事迹等有关党建工作的的信息。内容须图文并茂、主题突出、题材新颖、短小精悍、通俗易懂,并注重政治性和实效性,时效性强的信息请于当天报送。请各单位指定专人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各单位报送数量指标:生产单位1篇/周;经营、独立经营单位1篇/2周;机关处室1篇/月。
信息报送工作从10月27日(本周四)开始。请各单位于2016年10月28日上午前,将本单位《“陕西先锋”微信公众平台基层通讯员队伍一览表》(附件2)、《关注使用“陕西先锋”微信公众号情况统计表》(附件3)和联络员名单(电子版即可)报集团公司党群工作部。
联 系 人: 颜 俊 联系电话:3088058
电子邮箱: shjtzzc@163.com
2016年10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