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百日安全”活动的通知》(陕化集团司201686号)文件安排,在11月9日“消防日”,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以桌面演练的形式组织开展火灾、爆炸、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等事故的应急救援演练工作,为推动活动顺利进行,本期针对火场常用干粉灭火器进行知识解读和分享,望大家认真学习!
干粉灭火剂是用于灭火的干燥且易于流动的微细粉末,由具有灭火效能的无机盐和少量的添加剂经干燥、粉碎、混合而成微细固体粉末组成。它是一种在消防中得到广泛应用的灭火剂,且主要用于灭火器中。除扑救金属火灾的专用干粉化学灭火剂外,干粉灭火剂一般分为Bc干粉灭火剂和ABC干粉两大类。干粉灭火剂主要通过在加压气体作用下喷出的粉雾与火焰接触、混合时发生的物理、化学作用灭火。

干粉灭火器特性:
普通干粉灭火剂主要由活性灭火组分、疏水成分、惰性填料组成,疏水成分主要有硅油和疏水白炭黑,惰性填料种类繁多,主要起防振实、结块,改善干粉运动性能,催化干粉硅油聚合以及改善与泡沫灭火剂的共容等作用。这类普通干粉灭火剂目前在国内外已经获得很普遍应用。
超细干粉灭火剂特性:灭火粒子由于比表面积大,活性高,能在空气中悬浮数分钟,形成相对稳定的气溶胶,所以,不仅灭火效能很高,且使用方法也完全不同于一般传统干粉灭火剂,它类似卤代烷淹灭式灭火。例如,KHCO3气溶胶灭火浓度仅为1301卤代烷的2.0%,灭火效能却相当于它的50 倍,且灭火后沉积物不明显,对火场造成污染很少。KHCO3、NaCl、KCl、K2SO4、NH4H2PO4、NaHCO3都可以用来制备气溶胶灭火剂。气溶胶灭火剂粒径要求小于<5μm,最好低于0.5μm,气溶胶目前已经成为独立的新的研究领域。
灭火原理:
干粉灭火器内充装的是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剂。干粉灭火剂是用于灭火的干燥且易于流动的微细粉末,由具有灭火效能的无机盐和少量的添加剂经干燥、粉碎、混合而成微细固体粉末组成。它是一种在消防中得到广泛应用的灭火剂,且主要用于灭火器中。除扑救金属火灾的专用干粉化学灭火剂外,干粉灭火剂一般分为BC干粉灭火剂(碳酸氢钠)和ABC干粉(磷酸铵盐)两大类。一是靠干粉中的无机盐的挥发性分解物,与燃烧过程中燃料所产生的自由基或活性基团发生化学抑制和负催化作用,使燃烧的链反应中断而灭火;二是靠干粉的粉末落在可燃物表面外,发生化学反应,并在高温作用下形成一层玻璃状覆盖层,从而隔绝氧,进而窒息灭火。另外,还有部分稀释氧和冷却作用。
3NaOH+2AlCl3+3NaHCO3====2Al(OH)3↓+3CO2↑+6NaCl
适用范围:
干粉灭火器可扑灭一般火灾,还可扑灭油,气等燃烧引起的失火。干粉灭火器是利用二氧化碳气体或氮气气体作动力,将筒内的干粉喷出灭火的。干粉是一种干燥的、易于流动的微细固体粉末,由能灭火的基料和防潮剂、流动促进剂、结块防止剂等添加剂组成。主要用于扑救石油、有机溶剂等易燃液体、可燃气体和电气设备的初期火灾。适用于扑救各种易燃、可燃液体和易燃、可燃气体火灾,以及电器设备火灾。

使用方法:
1、使用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时,检查压力表是否在绿区以上,各部位是否完好无破损,是否在有效期内,确认完毕后,手提灭火器的提把,迅速赶到着火处。
2、在距离起火点1-3米左右处,放下灭火器。在室外使用时,应占据上风方向。
3、使用前,先把灭火器上下颠倒几次,使筒内干粉松动。
4、拔下保险销,一只手握住瓶底,另一只手用力压下压把,干粉便会从喷嘴喷射出来。
5、用干粉灭火器扑救流散液体火灾时,应从火焰侧面,对准火焰根部喷射,并由近而远,左右扫射,快速推进,直至把火焰全部扑灭。
6、用干粉灭火器扑救容器内可燃液体火灾时,亦应从火焰侧面对准火焰根部,左右扫射。当火焰被赶出容器时,应迅速向前,将余火全部扑灭。灭火时应注意不要把喷嘴直接对准液面喷射,以防干粉气流的冲击力使油液飞溅,引起火势扩大,造成灭火困难。
7、用干粉灭火器扑救固体物质火灾时,应使灭火器嘴对准燃烧最猛烈处,左右扫射,并应尽量使干粉灭火剂均匀地喷酒在燃烧物的表面,直至把火全部扑灭。
8、使用干粉灭火器应注意灭火过程中应始终保持直立状态,不得横卧或颠倒使用,否则不能喷粉;同时注意干粉灭火器灭火后防止复燃,因为干粉灭火器的冷却作用甚微,在着火点存在着炽热物的条件下,灭火后易产生复燃。
报废年限:
干粉灭火器的报废年限灭火器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8 年
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0 年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10 年
推车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2 年
存放要点:
1、干粉灭火系统储存装置宜由干粉储存容器、容器阀、安全泄压装置,驱动气体储瓶、瓶头阀,集流管、减压阀、压力报警及控制装置等组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干粉储存容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驱动气体储瓶及其充装系数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
1.2、干粉储存容器设计压力可取1.6MPa或2.5MPa压力级,其干粉灭火剂的装量系数不应大于0.85,其增压时间不应大于30s。
1.3、安全泄压装置的动作压力及额定排放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干粉灭火系统部件通用技术条件》GB16668执行。
1.4、干粉储存容器应满足驱动气体系数、干粉储存量、输出容器阀出口干粉输送速率和压力的要求。
2、驱动气体应选用惰性气体,宜选用氮气;二氧化碳含水率不应大于0.015%(m/m),其它气体不得大于 0.006%(m/m);驱动压力不得大于干粉储存容器的最高工作压力,否则易引发安全事故。
3、干粉灭火系统储存装置的布置应方便检查和维护,并宜避免阳光直射。其环境温度应为―20℃~50℃。
4、干粉灭火系统储存装置宜设在专用的储存装置间内。专用储存装置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4.1、应靠近防护区,出口应直接通向室外或疏散通道。
4.2、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4.3、宜保持干燥和良好通风,并应设应急照明灯具。
5、当采取防湿、防冻、防火等措施后,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储存装置可设置在固定的安全围栏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