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适用范围
本条例所称的农民工,是指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农村居民;农民工工资,是指农民工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后应当获得的劳动报酬。

农民工有哪些权益和义务?
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同时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完成劳动任务。

用人单位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实行农民工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与招用的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通过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

农民工工资支付形式与周期是什么?
农民工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支付周期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的,按照月、周、日、小时为周期支付工资;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工资支付周期由双方依法约定。

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怎么办?
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有关部门应当将该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农民工工资清偿是怎么规定的?
用工单位使用个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或者未依法取得劳务派遣许可证的单位派遣的农民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用工单位清偿,并可以依法进行追偿。用人单位将工作任务发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导致拖欠所招用农民工工资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用人单位允许个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对外经营,导致拖欠所招用农民工工资的,由用人单位清偿,并可以依法进行追偿。

特殊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1)以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代替货币支付农民工工资;
(2)未编制工资支付台账并依法保存,或者未向农民工提供工资清单;
(3)扣押或者变相扣押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银行账户所绑定的农民工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者银行卡。

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检查机制是如何规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