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各级党组织的一项重要整治任务。为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从即日起“魅力华东”微信公众号开设“党纪学习教育·每日一学”专栏,定期刊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学习教育相关内容,教育引导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坚持原原本本学、认认真真学,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五章 其他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