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君县人民法院将一笔2.2万元的路产损失转账至黄陵管理所路产专用账户,标志着黄陵管理所通过诉讼成功收回逃逸案件路产损失。
2023年10月9日,黄陵管理所接反馈,延西高速黄陵段K178+850m延安方向(宜君收费站出口)三角区防撞垫受损,询问是否发生交通事故,中队立即询问铜黄高交,未接到事故报警,并派巡查人员前往查看,根据现场遗留红色碎片,基本判定该路产损失为逃逸案件。
经过大量的图片和路网监控视频对比,确定路产逃逸车辆为红色半挂板车,运输挖掘机。经路径排查发现,该车从黄堡收费站进入路网时车辆完好,南泥湾收费站驶离时右侧损坏,且高交事故点位前后两处卡口图片对比,也能证明该车有重大嫌疑,经电话联系驾驶员对造成路产逃逸事实供认不讳,随后,经碎片对比、事故现场勘验,当事人承认碰撞路产后逃逸的事实。
在后续追赔过程中,车主对路产赔偿金额争议较大,不履行赔偿义务,为确保固定资产不流失,管理所积极收集证据,向宜君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2月7日,由中队自主代理的诉讼案件,在宜君县人民法院开庭,经过答辩、提交证据、质证、陈述等程序,法院判决车主毛某赔偿路产损失2.2万元。
该起路产逃逸案件能够成功查获及胜诉,得益于分公司大力支持和积极协调,也得益于巡查人员在案件初期收集完整的证据,保障了全年路产案件结案率和赔偿率双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