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日“纪”语
您有一封“廉洁提醒”请注意查收
每逢佳节倍思“清”,节点即是“考点”。2025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守节点做好纠“四风”树新风工作,坚决防止不正之风、纠治易发多发“节日病”,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清廉文明节俭过节,重庆分公司党委、纪委就加强廉洁自律工作提示如下:
分公司党委、纪委特别提醒
各基层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围绕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和各类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持续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加强作风建设,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大兴务实之风,弘扬清廉之风,养成俭朴之风,确保廉洁过节、安全过节。
各级“一把手”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既要带头严守纪律做表率,又要严负其责、严管其辖,强化组织领导,做好节日期间工作部署,加强对各级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十个严禁”要求,做好“三外”(驻外、境外、八小时外)自我监督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杜绝节日期间黄、赌、毒、酒驾醉驾、打架斗殴、寻衅滋事以及其它违法行为。节日期间要守纪律、转观念、树新风,远离“节日病”,过一个务实节俭、欢乐祥和的节日。
严禁违规收送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消费卡、电子红包、名贵特产等节礼。
严禁违规以各种名义组织和参加用公款支付的活动。
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参加“一桌餐”。
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借用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的车辆。
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
严禁违规组织或者参与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等。
严禁违规公款吃喝、餐饮浪费,超标准超范围违规接待及“酒杯中的奢靡之风”。
严禁酒后驾车,打架斗殴、寻衅滋事,参与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
传承廉洁文化 弘扬清风正气
编辑:张译文
校对:郑佳
审核:金芸莹、韩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