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在2023年10月1日前把学生旅行产品免单券和1份优惠票购买权益发放至学生的会员账户中。
活动规则
一、产品内容
家长及学生报名登记送学需求,报名成功即可在报名页面点击“立即领券”,领取行李券、付费餐食券等优惠券。优惠券数量有限,先到先得。
*学生指出生日期在1997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之间的旅客。
完成报名后,家长及学生在任意渠道购买南航实际承运的机票并完成出行。南航将在2023年10月1日前将1张129元学生旅行产品优惠券和1份优惠票购买权益发放至报名信息中填写的学生会员账户中。
优惠票的折扣标准可参考下表:
注:精选航线将动态调整,请以实际查询为准。
二、产品购买
(一)报名时间
2023年8月10日至2023年9月10日。
(二)报名方式
通过南航官方线上渠道报名。报名时需要按指引填写家长和学生的相关信息。
(学生指出生日期在1997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之间的旅客。)
(三)适用人群
有大学生入学需求的家庭。
(四)活动航线说明
1.适用航班:南航实际承运的航班,不含代码共享航班。
2.航班日期:2023年8月10日至2023年9月20日。
3.适用舱位:R/G/X/O舱除外。
4.购票渠道:不限。
5.购票要求:“买5赠优惠票”中的5张机票需为报名信息中填写的2位家长购买的4张机票和1张学生机票。5张机票需为同一航线(不限方向)。“买3赠优惠票”中的3张机票需为报名信息中填写的家长购买的2张机票和1张学生机票。3张机票需为同一航线(不限方向)。
6.退改规则:按所购买机票的规定执行。
7.特别说明:如所购买机票因非自愿变更了航线,或者变更至2023年8月20日至2023年9月20日以外的航班,则无法获得优惠票购买权益和学生旅行产品优惠券的奖励。
(五)赠送权益发放说明
成行后,南航将从报名信息中筛选符合条件的旅客并将优惠机票兑换权益和129元学生旅行产品券发送至学生账户中,可用于后续出行。权益将在2023年10月1日前完成发放,请留意短信通知。
三、赠送权益使用规则
(一)优惠票使用规则
1.优惠票发放:优惠机票将在活动结束后,2023年10月1日之前发放至符合条件的学生账户中。用户可在南航App、小程序登录学生会员账户,进入“我-权益推荐-更多权益-已领权益”中查看并预订优惠票。
2.适用人群:优惠票仅限出生日期在1997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之间的旅客兑换使用。
3.适用航班:南航实际承运的航班,不含代码共享航班。
4.航班日期: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2月31日。
5.购票要求:优惠票限本人购票,须提前7-50个自然日(含)购票,每张票限一个航段。
6.退改规则:优惠票不得自愿变更,自愿/非自愿均不得签转至非南航实际承运的航班。退票须通过南航APP办理,北京、上海进出港的优惠票退票仅退税费,其余城市进出港的优惠票退票分四档收费,航班预计离站时间前168小时(含)前退票,收取30%手续费;航班预计离站时间前48小时(含)前退票,收取50%手续费;航班预计离站时间前4小时(含)前退票,收取100%手续费;航班预计离站时间前4小时(不含)前退票,收取100%手续费(最终以收益实际发布为准)。
非自愿变更可变更至南航实际承运的同航程同舱位航班。可变更时间范围为原航班起飞日期前、后6天及当天(共13天)内的航班;如以上日期范围内无可用座位的南航航班,则允许免费变更至最早有可用座位的南航航班。
7.特别说明:优惠票不可累积里程、不计入升级里程和升级航段。数量有限,先到先得,请尽快兑换机票。
(二)学生旅行产品优惠券使用规则
1.优惠券发放:优惠券将在活动结束后,2023年10月1日之前发放至符合条件的学生账户中。用户可在南航App、小程序登录学生会员账户,进入“我-优惠券”中查看并预订优惠票。
2.优惠券有效期:2023年10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3.适用人群:产品优惠券仅限会员本人使用。
4.适用产品:学生旅行产品。
5.每次仅可使用一张优惠券,每张优惠券仅可使用一次。
6.未支付的订单,在取消订单后优惠券仍可在有效期内继续使用。
7.使用优惠券后发生任何自愿/非自愿退改时,优惠券作废,不可再次使用。
(三)预付费行李优惠券使用规则
1.优惠券仅可抵扣50%订单金额,最高可抵扣30元。
2.优惠券有效期为2023年12月31日(含)前。
3.行李优惠券适用于南航线上购买的额外行李产品,旅客可通过在线完成下单并使用优惠券完成抵扣支付。
4.优惠券不适用于在购买外航航班及代码共享航班时使用。
5.优惠券适用日期、适用舱位及其他使用条件以会员账户中展示的为准。
6.优惠券不可提现,仅可抵扣额外行李费用。
7.同一旅客同一服务仅可使用一张优惠券,每张优惠券仅可使用一次。
8.未支付的订单,在取消订单后优惠券仍可在有效期内继续使用。
9.使用优惠券后发生任何自愿/非自愿退改时,优惠券作废,不可再次使用。
(四)付费餐食优惠券使用规则
1.优惠券面额为20元。
2.优惠券有效期为2023年12月31日(含)前。
3.适用航班为北京大兴、广州、乌鲁木齐、大连、贵阳、海口、郑州、长沙、哈尔滨、珠海、桂林、揭阳、长春、沈阳始发且配正餐的境内航班;深圳-北京大兴航线配正餐的航班。
4.餐食优惠券限领券会员本人使用,优惠券不可转让。
5.餐食优惠券仅适用于机上付费餐食产品。
6.餐食优惠券仅适用于南航实际承运的境内航班,若旅客航班不为南航实际承运则不可使用。
7.每个订单仅能使用一张餐食优惠券,不能叠加使用。
8.使用餐食优惠券后发生自愿/非自愿退改时,优惠券作废,不可再次使用。
四、产品售后
(一)报销凭证
按每张机票实付金额开具机票发票或行程单。
(二)咨询服务
如需咨询服务请联系南航客服。
五、特别说明
(一) 航班编排调整属于民航正常业务范畴,若发生航班时刻更改、航班延误、航班取消或航程改变,可享受相应航班保护安排,但无其他补偿。
(二)南航有权根据产品服务的实际情况,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本产品规则进行变动或调整,相关变动和调整将在官方渠道公布,并于公布时即时生效。
(三)若发生违反产品规则或其他违反相关营销活动目的(包括但不限于利用本产品套利)的作弊行为,南航有权取消相关用户的产品权益及其所获利益,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请认真阅读上述规则,购买成功则视为同意产品规则;如对产品规则有异议,请谨慎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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