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保新政策
变化一:普通门诊最高支付限额由
月度限额变年度限额,且大幅提高
将普通门诊最高支付限额由月度限额(每月300元)调整为年度限额,每年限额为:在职职工、退休人员分别为本市上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7%。
变化二:提升普通门诊支付比例
在专科医疗机构以及选定的其他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支付比例分别提高至65%、70%。
变化三:适度提升一类门诊特定
病种支付比例
参保人员在非基层医疗机构治疗高血压、糖尿病等一类门诊特定病种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支付比例由65%提高至70%,更好保障参保人员门诊特定病种待遇。
变化四:扩大普通门诊统筹支付范围
支付范围按照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用耗材目录规定执行,市民朋友关注的核磁共振项目、CT项目等现在都可以纳入普通门诊统筹支付范围了。
变化五:调整个人账户计入办法
在职职工个人账户月划入标准为月基数的2%;退休人员月划入额度为2021年各地市基本养老金月平均金额的2.8%;
变化六:降低职工医保住院起付标准
将参保人员住院起付标准统一调整为: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分别为250元、500元、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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