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8日,供水集团组织召开《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视频宣贯会,传达了省清欠办和集团公司关于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供水集团总会计师马静子,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李鹏飞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宣贯并解读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李鹏飞同志根据工作情况,提出了具体要求;马静子同志就抓好《条例》落实做了讲话。
会议指出,农民工在我国是一个庞大而又特殊的群体,是推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而独特的贡献,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意义重大。长期以来,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都备受社会关注,更是政府高度重视的一项民生问题。2019年12月3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724号国务院令,公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从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工资支付行为,明确工资清偿责任,细化重点领域治理措施,强化监管手段等方面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作了规定,自此正式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提升至法律层面,掀起了依法治理欠薪问题的历史新篇章。
会议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做到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工作措施“三到位”;二是强化宣传,夯实主体责任,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和宣传声势,督促施工单位按期支付农民工工资;三是务求实效,杜绝拖欠事件,做好自查自纠,将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融入到日常管理,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农民工切身利益,杜绝不稳定事件发生。
供水集团财务管理部、工程管理部负责同志,各县(市、区)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与相关业务人员参加会议。
文 字:王 晰
图 片:赵 宁
编 辑:张宇娇
初 审:赵 宁
审 核:刘亚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