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确保春节期间文明廉洁、风清气正,供水集团纪委现向全体干部职工发出节前廉洁自律提醒:

节日期间,人情往来密集,收送礼品、公款吃喝、相互宴请、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容易蔓延,全体干部职工要不断提高政治意识和思想觉悟,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牢固树立廉洁过节、勤俭过节的观念。严禁用公款购买或赠送节礼;严禁违反规定接受管理和服务的对象、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消费卡等。
党纪法规链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严禁用公款支付、报销私人聚餐费用;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
党纪法规链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一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将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其他单位或者他人支付、报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坚决杜绝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牢固树立“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意识,加强自我约束,安全文明驾驶,切忌以身试法。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对组织高度负责的态度,心存敬畏、安全驾驶、文明行车,不得因饮酒等问题失德失范,争做遵规守纪的模范表率。
党纪法规链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节日期间,不能贪图享乐、挥金如土,严禁奢靡浪费。全体干警要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培养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绝不参与各种形式的“黄赌毒”活动,不做违背公序良俗之事,带头弘扬清风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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