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强调,党纪学习教育要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进行研讨,推动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入脑入心。即日起,陕西水务发展供水集团微信公众号带您聚焦“六项纪律”,深化以案为鉴、坚持警钟长鸣,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廉洁纪律
廉洁纪律
是党组织和党员
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
与行驶职权有关的活动中
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
是实现干部清正、企业廉洁
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
案例一: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欠款、车辆
某省原副省长A某,吃请应酬常在一些企业的内部食堂。他要去吃饭,企业会精心安排饭菜和酒水,而且负责埋单。他还长期借用一家企业的越野车,停放在省政府大院供自己使用。长期吃企业的饭,用企业的车,关系越走越近,A某开始利用职务之便为一些企业办事谋利。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条规定,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住房、车辆等,影响公正执行公务, 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案例二:妄议中央大政方针
某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A某,长期占用公物,收受礼金,挥霍浪费公共财产。十余年间,A某为摄影“烧”的钱高达千万。但是,“自己却从没有花过一分钱”。2004年至2012年,在他的要求下,某公司先后动用百万元公款为其购买世界名牌相机。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私财物,或者以象征性的支付钱款等方式侵占公私财物,或者无偿、象征性地支付报酬接受服务、使用劳务, 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将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其他单位或者他人支付、报销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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