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粮食安全也是“国之大者”,粮食购销领域的腐败问题必须严查。2021年11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10起粮食购销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涉及业务主管监管部门、国有粮食企业,涵盖粮食收购、储存、销售等多个环节。其中就提到陕西省粮食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吴新成受贿案。
01
仓廪实天下安 一粒粮千钧重

沿用至今的丰图义仓现存储粮食5229吨。李世居 摄
义仓,在我国古代是置于民间的公共粮仓,丰年置仓积谷,灾年开仓赈民。
丰图义仓仓容7220吨,其中有仓廒58面,可存粮5220吨,还有房式仓1座。2005年,国家特批5000吨中央储备粮在此储存。今天,这里还存储粮食5229吨,其中中央储备粮2697吨,最低保护价粮食2532吨。
“本粮仓存储的是中央事权粮食,权属归国务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和清偿债务。”丰图义仓粮食储备库的粮权公告牌上这样写着。目前,丰图义仓粮食储备库对账务进行全面检查,年限上不封顶,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对实物进行逐仓扦样、测量、质检,并结合原数字进行对比。
一粒粮食,千钧重任。这一粒粒粮食背后是保障粮食安全沉甸甸的政治责任。
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粮食购销是保障粮食安全的关键环节。粮食,不能仅被当作一般商品,光算经济账、不算政治账,光算眼前账、不算长远账。然而,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作为粮仓“看门人”,没有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更重要的是没有从国家粮食安全、政治安全的高度来看待粮食购销问题,反而把自己的私欲凌驾于国家安全之上。
如此前通报的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购销计划部原部长董春平,利用担任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副总经理、中储粮成都分公司总经理、中储粮集团公司购销计划部部长等职务便利,在收储库点审批、粮食运输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503万余元。
粮食购销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涉及粮食收购、储存、销售等多个环节,与之相关的部门或企业,看似是没有什么权力的边缘单位,实际上却管理着成千上万吨粮食的储备轮换,一旦发生“靠粮吃粮”问题,将会严重破坏粮食系统政治生态、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危害国家粮食安全。
02
饭碗要一起端 责任要一起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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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向痼疾开刀 守好三秦粮仓
省财政厅倒查党的十八大以来政策性粮食储备费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起底通过近3年粮食库存大清查、12325热线等途径获得的线索,设立“举报箱”……
截至2021年11月底,全省共自查自纠发现问题2056件,已整改落实822件。
2021年11月23日,陕西粮农集团纪委对下属陕西军星粮油有限公司发生的通过个人银行账户支付购粮款违纪行为立案审查,对责任人杨某某给予警告处分,对责任单位党总支通报批评,并向责任单位下达了监察建议书。
通过个人银行账户支付购粮款问题是粮食购销领域多年来广泛存在的痼疾,经过近年来多次审计整改,陕西粮农集团在省级储备库点基本消除了这一腐败隐患。但在专项检查中,集团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发现,在一些基层代储库点、非主业储粮库点这一现象还时有发生。
陕西粮农集团承担着全省70%的储备粮管理业务。“按照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要求,我们对所属的16户涉粮购销企业进行了全面的督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汇总、归类、上报。”陕西粮农集团副总经理、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督查抽查组组长梁军民说,“目前,集团纪委继续深入研判自查发现的问题,争取通过对收购、储存、销售各环节典型问题线索的查处,惩戒一批违纪行为,解决一些‘老大难’问题,进一步规范全流程管理。”
陕西省市县三级党委分别成立专项巡视巡察组,按照“分级负责、上下联动、一体落实”的要求,对全省粮食购销领域联动开展专项巡视巡察,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2021年10月底,省委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视组完成进驻,随即对省财政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陕西粮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组织以及各市(区) 党委、政府开展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视。
专项整治关键在“惩”、要害在“治”,必须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
随着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检查,推动落实粮食购销主体责任,督促认真履行监管责任。例如,兴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及时修订完善储备粮管理、轮换等7项制度;旬阳市建立“巡审联动”机制,实现巡察工作与日常监督同频共振;永寿县督促业务单位依据农发行储备粮每季度利息单进行资金审批,保证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从近年查处的粮食购销领域腐败案件来看,绝大多数集中在县、乡两级粮食部门和基层粮库。”陕西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省纪委监委各监督检查室正在对重点案件和典型案件直查直办或提级办理,并积极整合办案力量,发挥“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作用,抓住基层这个重点,坚决把粮仓“硕鼠”清理干净。
来源:党风与廉政 陕西纪检监察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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