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内容
2026年5月7日,欧洲议会与欧盟理事会就《人工智能法案》修订达成临时协议,核心内容如下:
- 高风险AI系统分阶段实施
- 生物识别、关键基础设施等独立高风险系统延迟至2027年12月2日;
- 升降机、玩具等产品内嵌AI系统延迟至2028年8月2日。
- 严管有害应用全面禁止生成未授权隐私内容及涉未成年人违规内容的AI系统。
- 企业支持措施监管豁免范围扩大至中小市值企业,更多创新主体可参与监管沙盒测试。
- 监管体系优化厘清与《机械法规》等产品安全法规的衔接,强化人工智能办公室对通用大模型及超大型平台系统的执法权限。
二、相关背景
- 2024年8月1日:《人工智能法案》正式生效;
- 2025年2月2日:一般条款及禁用AI实践条款生效,8月2日:通用AI模型合规义务生效。
三、中国企业关注重点
出口高风险AI系统或通用模型至欧盟、在欧运营超大型平台的企业需重点行动:
- 全面梳理AI业务场景,按风险等级制定整改计划;
- 在输入、生成、输出环节部署全链路智能风控;
- 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申请监管沙盒开展合规测试;
- 持续跟踪欧盟配套细则更新及执法案例。
来源:北京贸促(信息来源:欧盟委员会官方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