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57号:开展2026年度法定检验以外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工作
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与健康安全,海关总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决定自2026年6月1日起对法定检验以外的部分进出口商品实施抽查检验,商品范围见附件。
抽查检验工作执行《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管理办法》。
本公告发布后,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50号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实施法定检验以外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的商品范围.docx
海关总署
2026年5月8日
公告正文下载:海关总署关于开展2026年度法定检验以外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工作的公告.doc | 海关总署关于开展2026年度法定检验以外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工作的公告.pdf
文章来源:海关总署门户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