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3日,龙钢公司获得国家新一代排污许可证。
与以往排污许可证不同的是,新一代许可证不仅包括了排污单位的基本信息、大气污染物排放信息、水污染物排放信息和污染物排放的许可限值、许可条件等技术指标,而且增加了企业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执行守法报告等环境管理方面的要求,实现了一证式管理,是企业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境统计等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的基本依据,是企业“环境保护基本法”。
据悉,自国家环保部2017年7月27日发布实施《钢铁工业排污许可证与申请核发规范(HJ846-2017)》,要求全国钢铁企业开始持证排污以来,
龙钢公司立即行动,在充分平衡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行与污染物排放量的减量化的前提下,多次与陕西省环保厅、评估中心、韩城市环保局及第三方委托单位斡旋,最终为公司800万吨产量争取到充足的污染物排放量,并通过审核。取得新一代排污许可证仅仅是开始,龙钢公司将认真落实环保责任制,继续提升环境设备装置及管理水平,开展环境监测,严格合法、达标排放,切实做到“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安全环保部 薛凌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