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后三年是国企改革关键阶段,要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

实施三年行动是2020年国企改革工作的重中之重。2019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均提出 “实施三年行动,提升改革成效”的要求。2020年9月底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下发后,中央陆续召开了全国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和地方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视频会议。国务院国资委也对中央企业改革三年行动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动员部署会强调三年行动的重要性,提出严格的要求。地方动员部署会上,中央要求各地“抓紧制定完善本地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把三年行动的各项任务分解到位、落实到位,要有明确的时间表、责任人,立下军令状,建立第一责任人制度。”国务院国资委要求央企“集团公司和子公司要层层立下‘军令状’,逐级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上下贯通、‘一竿子扎到底’;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完善本企业的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可衡量、可考核、可检验”。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主要通过开展试点和专项工程推进国企改革。自2014年启动“四项改革”试点项目以来,改革试点和专项工程呈现出循序渐进,不断扩围增量的特点。截止2019年底,共有数百家企业入围,较多试点企业的改革任务已经完成。
国企改革试点和专项工程是改革全面铺开的重要基础,也将继续成为三年行动推动实施的重要抓手。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充分发挥专项工程的示范引领和突破带动作用。
改革试点和专项工程的重要性也被多次强调。2020年9月,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杭州召开“科改示范行动”现场推进会,要求广大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科技型企业,要在推动形成新发展格局、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上更好发挥引领示范带动作用。(未完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