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廉
洁
奉
公
廉 洁
提 醒
清明节既是缅怀先烈、祭奠逝者、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也是纠治“四风”、筑牢防线、严守纪律的关键节点。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公司纪委提醒全体党员干部,以清风正气守护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以廉洁自律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让清明更“清明”。
严守纪律红线
恪守“十个严禁”
全体党员干部要时刻自重自省,严守廉洁纪律要求,严格做到“十个严禁”:
1.严禁违规使用公车、公款、公物,用于扫墓、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私人活动;
2.严禁违规报销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
3.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借祭扫之机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红包、礼品、消费卡、电子红包等财物;
4.严禁违规吃喝宴请,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等;
5.严禁滥发津补贴福利,以节日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或实物;
6.严禁大操大办祭扫活动,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借机敛财;
7.严禁参与封建迷信活动,摒弃低俗祭扫陋习,树立文明新风;
8.严禁酒驾醉驾、酒后上岗,参与黄赌毒;
9.严禁节日期间值班值守人员擅离职守、脱岗、漏岗,节日期间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
10.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准则的行为。
风清气正树新风,思廉守正过清明。公司纪委将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加大节日期间明察暗访力度,对顶风违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坚决做到一步不停歇、半步不退让。
监督举报电话:0913-5182356
监督举报邮箱:lggsjwjc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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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93期
总3899期
责任编辑:闫 黎
本期编辑:许卫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