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地率先开展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建设
商务部近日印发《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明确在北京、天津、上海等17个地方率先开展示范区建设。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何咏前在5月14日例行发布会上表示,建设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是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该方案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基础上,突出需求牵引、改革攻坚、科技赋能、开放合作,旨在打造规模领先、要素集聚、创新突出、产业联动的服务贸易开放合作平台,培育国际竞争力强的服务出口企业和产业集群,完善创新发展制度体系和营商环境。
差异化探索路径明确
商务部将率先在北京、天津、上海等17个地区推进示范区建设,计划到2035年建成约35个示范区。重点围绕五大方向开展差异化探索:
一、探索产业链供应链集成创新;二、培育经营主体竞争优势;三、促进生产要素高效供给;四、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五、构建境内外促进体系。各地将立足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推动服务贸易、投资、消费与产业协同发展。
持续扩大建设成效
商务部将指导其他具备条件的城市积极申创示范区,协同相关部门和地方落实政策举措,持续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
来源:国际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