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26日,国家电投湖北电力营销中心组织召开了2021年第1次工作会议。会议由营销中心主任李立新主持,集团在鄂有资产的7家单位及湖北分公司各三级单位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上,营销中心汇报了2020年年度工作完成情况,传达了集团公司电力营销专题会会议精神,宣读了《关于征求“调整营销中心管理关系、工作职责、人员配置”意见的通知》。各单位针对湖北营销中心制定的《国家电投集团湖北电力市场营销中心区域营销统筹2021年工作要点(意见征求稿)》《国家电投集团湖北营销中心统筹营销管理规定(意见征求稿)》展开了交流与讨论,并提出了相关的建议,对营销中心2021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提出了相关要求。
李立新对会议作总结发言:一是明晰区域营销中心工作职责,明确区域营销中心工作组成员,确保今后的工作沟通交流及时、畅通,信息反馈高效、准确;二是强化区域协同,充分实现信息互通,电力资源共享,携手拓展湖北电力市场,确保集团在鄂利益最大化;三是区域内各单位应群策群力,共同制定适应域内电力市场的营销策略,应对市场发展变化;四是积极做好新能源参与现货交易的准备工作,务必加强经验学习,切实提高风光功率预测的准确性,树立现货交易风险防控意识;五是主动关注新模式、新业态,加强绿证、储能、辅助服务等未来市场的研究及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六是加强营销组织体系建设,壮大营销人才队伍建设,完善营销考核激励机制。
本次会议的召开对湖北省电力市场营销中心开展2021年区域营销工作具有指导性意义。
(作者:龚思如)
责任编辑:李建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