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一局西北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创新工作机制、压实整改责任,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以“双移交双反馈”为抓手,持续推动党委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通过规范明责、层层履责、强化督责、严肃问责,不断推动巡察整改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
为抓好抓实巡察整改,公司党委探索实现巡察“双移交”工作机制。一是紧跟局党委有关子企业开展巡察有关工作部署,围绕巡察发现问题向被巡察单位召开巡察反馈会,督促被巡察单位建立巡察整改方案和清单,明确整改责任、限期整改,确保巡察发现问题销项整改到位、问题清仓见底;二是向总部有关业务部门移交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要求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部门的督办责任和业务监管责任,以督促整改、约谈提醒、评价反馈三个环节,全面压实巡察整改责任。
为进一步落实“双移交”机制,编制印发《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管理办法》《被巡察党组织配合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党委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明确了情况通报、人员选派、沟通协调、成果运用、整改监督等多个环节的具体内容,逐步实现巡察监督与各职能部门间的资源共享、信息共享、成果共享,打造出监督、整改、落实一体推进的闭环管理模式。
▲召开基础设施事业部党支部巡察反馈会
▲发布《关于督促基础设施事业部落实巡察整改要求的工作联系函》
▲召开总部各部门巡察反馈会
公司党委巡察办通过巡察整改“双验收”的方式把准巡察整改关键节点和工作流程,持续压紧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一是巡察办对被巡察党支部开展“预验收”,要求于巡察反馈之日起2周内建立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条条都整改;二是总部责任部门进行二次“验收”,要求被巡察党组织按照巡察整改方案和清单进行销项处理,从业务层面细化措施,规范制度,制定销号标准,确保被巡察单位整改方向明、标准清、可操作。
党委巡察办针对巡察发现的重难点问题,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看资料、实地走访的方式,对被巡察党支部的整改成效进行评估,堵塞制度漏洞,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截至目前,前一轮巡察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17个。
▲巡察整改方案
▲巡察整改清单
▲被巡察项目开展问题整改推进会
公司纪委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将巡察整改纳入政治监督清单,加强整改过程监督、后期监督、巡察监督“三重监督”,构建巡察落实“双提醒”工作机制,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根据巡察整改成效评估情况对被巡察单位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提醒,形成书面约谈记录,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明确要求责任部门对被巡察党支部整改工作全程指导、全程督促,对巡察发现问题进行再研判、再分析,确保整改质效。
同时,对落实整改责任不力、整改不彻底等相关问题下发监督建议书和监督提示函,对监督发现整改不力,搞书面整改、虚假整改进行追责问责,确保巡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改尽改、改的彻底。
▲政治监督方案和清单截图
▲监督建议书、提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