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经营者思想】要共有经营目标II

【经营者思想】要共有经营目标II 躬行幸福志愿者
2015-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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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经营者的“燃烧的斗魂”转移到员工身上,企业整体变成一个具备“燃烧的斗魂”的团队,就可以实现被认为是“不可能实现”的经营目标。

源自稻盛先生


我认为,一定要设立高目标,然后向高目标发起挑战。当然目标过高,一年,两年,甚至连续三年完不成的话,高目标就成了水中月、镜中花。其副作用是:今后谁也不会认真理会经营者的目标了。


但是,如果只设定比前一年高出一丁点的经营目标,就不能激发员工士气,公司会失去活力。


下面的办法多用不好,但在京瓷还小的时候,我曾采用过。

“瞄准月销售额十亿日元,达成,全员去香港旅游;达不成,全员去寺庙修行!”在目标完成、完不成的微妙时刻,我这样宣布。


结果大家一阵猛干,高目标顺利达成,于是包了飞机,全员赴港三日游。借此又与员工进一步增强了一体感。


经营者不是靠简单下命令来完成目标,而是要鼓励员工的士气,调动他们的积极性,让经营目标与员工共有。这就需要经营者开支脑筋,想出各种各样的方法。


当然,最重要的不是策略和手腕,而是经营者必须想尽各种办法,借用一切机会,直率地将无论如何必须达成目标的坚定决心传递给员工。


在京瓷还小的时候,有一年年终,我感冒发高烧,打着点滴,但仍连续多次参加所有部门的辞旧迎新“忘年会“。在宴会上与全员交杯敬酒,促膝而坐,殷切交谈。通过这样的机会,阐述我对明年事业的展望与构想,以求获得全体员工的理解和协助。


这样竭尽全力,把自己的构想全盘告诉员工,要说的话说尽,我已感觉浑身虚脱,似乎用尽了自己的全部能量,将其原封不动转移给了员工。“能量转移“这个词用在这里,恰到好处。


经营者应该尽最大努力,让体现其意志的经营目标与员工共有。只要能鼓动起员工的热情,朝着实现目标的方向奋进,企业就一定能达成经营目标,企业的成长发展将不可阻挡。经营者的“燃烧的斗魂”转移到员工身上,企业整体变成一个具备“燃烧的斗魂”的团队,就可以实现被认为是“不可能实现”的经营目标。



致良知/自然善/我先行/不犹豫/即幸福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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躬行幸福志愿者
躬行志促中心以促进企业员工幸福为核心目标,以企业为公益服务对象,以善文化导入为方法,以日行一善、持续改善为行动指南,努力促成全体员工精神与物质双幸福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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