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企业在设幸福委的职务时会让人力资源、行政来当员工幸福负责人,会让业务部负责人来当客户幸福负责人。这貌似很容易展开对应的工作,但是,这样做的结果有一个大的问题,那就是:他们很难清晰这是本职工作、还是幸福委工作。他们只是借助了“幸福委”的身份强化自己的工作方向,也借助了“幸福委”的身份调动了更多的伙伴而已。但他们不会太喜悦,因为这只是“本职工作”的强化。(当然我们有一个美好境界——要在本职工作中喜悦起来,但这不是“幸福委”这一事件的缘起。)

我们要遵循好三个原则,确保幸福委幸福。
1.“志愿精神”
加入幸福委,一定要是自愿的,自愿了才能有“志愿”。
有些伙伴是“被迫自愿的”,身份在那,不跟上老大的意愿不行。但即便如此,你也得明晰一点“我确实可以不参加,但我真的是愿意参加,只要我不同意参加,没有人会绑着我参加。”
“被迫自愿”其实只是“完全自愿”更前面的阶段而已。觉悟在没有完全起来之时,“被迫自愿”是必经阶段。
“自愿”才能“志愿”。我们为什么会“自愿”,是因为我们有志啊。什么志?让人生幸福的志,让他人人生幸福的志。为什么是让他人幸福?志愿精神的核心就是利他,就是让他人幸福,让他人欢喜。幸福委的本质就是志愿者,就是让他人幸福、让他人欢喜。
有人说:“我都不幸福,我怎么可能让他人幸福?”
这句话貌似有道理,但问题也就在这里。恰恰是我们没有“让他人幸福”,所以“我都不幸福”。如果我们真的开始努力“让他人幸福”,真心真意为他人幸福而努力,你会发现这个过程都变得很幸福。
“扶老奶奶过马路”,并不是老奶奶“过了马路”才幸福,“扶着走”的过程本身就很幸福。
幸福的一大秘密就是“愿意为他人幸福而努力的心”。真愿意为他人的幸福而努力了,人生自然就变得幸福了。

2.“错位分工”
幸福委的分工,我们往往建议“错位设立”:做人事行政的,可以去做客户幸福;做业务的,可以去做员工幸福。
为什么要这样做?这实际上是逼着自己去实现一次重大突破——去做一件看似和本职工作不太相关的事,去做一件帮助别人的事。因为是要帮助他人,所以这项工作一开始就是充满利他精神的。而这样的利他精神,是我们喜悦的源头。
“错位分工”还有一个好处,就是我们尝试换个角度看问题。往往这样换完角度之后,我们看待问题的高度,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我们的格局突破了。格局突破了,往往我们就更智慧、更有能量了。
“错位分工”——只是为了让利他变得更纯粹。
3.“非权力”
我们不是靠权力来做事的。
我们是靠“愿力”来做事的。
用自己的愿力感召别人愿力。
用“非权力”去促成“权力”的提升。
因为“非权力”,所以我们做事都不是靠文件的,而是靠那颗热烈的心去感染人的。
“非权力”是幸福委非常重要的特色。
我们一无所有,却要做很多很多的事。
因为“非权力”,所以一切可以完全公开、透明。

“志愿”、“错位分工”(非本职)、“非权力”都是为了保证幸福委的伙伴实现幸福,成为幸福的引领者。
幸福才能有活力。
做幸福委必须要感受到幸福。
幸福了事才能做好。
幸福了才有感染力。
幸福了才会充满活力。
做幸福委要想尽一切办法让身边的人幸福起来,得把这个念头坚定起来。当这个念头时时处处发挥作用的时候,我们就会很幸福的。
我们幸福了,我们有活力;他人幸福了,他人有活力。
这个世界,做事肯定是需要的。这些事都是用来助力他人幸福的。
充满幸福感地做事,人生会有很多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