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位院長,已經是他們家族事業的第三代傳承人。他的兒子,也如家族所願,在家族的醫院裡從事事業。
但是,這位院長開始思考:這個醫院應該成為家族私有的事業嗎?還是應該成為真正的大眾的醫院,是全體醫護人員共同的事業?他經過了認真思考,最後下定決心要把這所醫院變成全體醫護人員共同的事業。
當真有這股願力的時候,後面的行爲就開始發生巨大的變化。他開始認真琢磨一個醫院股東應有的樣子。“豪邁”可以實施股東評價,為什麼我們不可以?豪邁可以讓不合格的股東“下課”,為什麼我們不可以?如果股東有對應的標準,究竟應該是怎樣的標準?
他開始率先垂範,自己先做一些突破。
過去幾十年他都認為“早會”就是普通員工該做的事,我都是“老闆”了,我應該有想來就來,想不來就不來的權利;我都是“老闆”了,我應該有決定我什麼時候來上班的權利。可是當他認真思考之後,他明白一點,“老闆”有權利更有“責任”、更有“擔當”。
憑什麼你是老闆,就是因為你有那樣一顆擔當的心。當我們真擔當了,請問要不要擔當夥伴的成長?請問要不要引領醫院成為一個有美好機制踐行的醫院?請問要不要引領醫院的醫護人員為患者盡心盡力?如果真願如此擔當,那是不是自己就該率先垂範。
“老闆”不是“特權”,“老闆”恰恰是“責任與擔當”。
當這位院長通透了這點之後,他的行爲發生了巨大的改變。他非常喜悅地每早早點到醫院,每天完成他應該完成的工作,成為日事日畢的垂範者,不給自己找任何藉口......
有真願力的院長是有擔當的,有真擔當的院長是幸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