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充分了解相关防控及应急政策对企业合同履行、劳动用工、刑事风险等方面产生的影响,并及时采取疫情防控等处置应对措施,法律原力团队以各地法院、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以及学界、业界的相关文章著作为基础,整理劳动用工法律风险问答如下,供企业参考,以期共克时艰。
Q
新冠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的工资如何发放?
职工在此期间的工资应当按照正常出勤工资予以支付。如果员工在正常出勤情况下即可获得奖金,则该奖金应随同基本工资一同发放;如果员工奖金与业绩考核相挂钩,因其并未实际提供正常劳动,则该奖金可不予发放;其他补贴或津贴(如餐补、交通补助、通讯补助等)则可基于其性质,结合公司章程或相关规定予以决定。
而全国律协劳专委发布的《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妥善处理劳动关系相关政策措施中部分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一文中认为前述四类人员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不包括奖金、绩效和餐补等企业福利,应为劳动合同约定的固定工资(但不可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Q
对于因疫情未能返岗复工的员工,企业应当如何进行管理?
①对于能够返岗但是不愿返岗的员工,企业应与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用人单位有权依据本单位劳动纪律处理;
②对于因防控疫情的客观因素不能按时返岗的员工,企业可与员工协商进行远程办公,或直接安排员工休各类假期(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带薪年休假、企业福利年休假、倒休、换休、调整休息日等);
③若因疫情防控需要员工长期不能返岗,企业可根据当地政策与职工协商一致安排职工停工待岗,未协商一致的企业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职工补偿金。
Q
若员工执行工作任务出差但因疫情未能及时返回单位,此期间的工资标准如何确定?
Q
若员工正式复工前需要居家自我隔离,其工资待遇如何确定?
Q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的,员工工资如何支付?
Q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如何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Q
国务院办公厅于 2020 年 1 月 26 日将 2020 年春节假期延长 3 天,此 3 天是法定节假日吗?
Q
若员工于春节延长的 3 天假期中工作,则企业应如何处理?
Q
春节延长的 3 天假期能否冲抵员工的带薪年休假?
Q
员工感染新冠肺炎是否属于工伤?
Q
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的工资待遇,该如何发放?
Q
若员工于延迟复工期间工作,其劳动报酬如何确定?
Q
对于居家网络办公与特殊工时工作制的问题,企业应如何处理?
Q
受疫情影响,企业可否延期缴纳或免缴或员工的社保费或住房公积金?
Q
受疫情影响,企业经营困难,可否推迟发放员工工资?
Q
在职工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企业可否以合同到期为由终止劳动合同?
Q
延迟复工期间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满,企业应如何处理?
Q
企业可否以经济性裁员、无过失性辞退为由解除在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新冠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的劳动合同?
Q
若员工在疫情期间因存在拒绝检疫、故意传播疾病或其他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Q
员工无正当理由拒绝返岗,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Q
用工单位能否将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的劳务派遣职工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Q
若员工在2020年春节法定节假日开始前已提出离职申请,现因疫情防控延长假期导致无法办理离职手续,离职是否有效?
Q
企业在疫情扩散前已向应聘者发放录用通知书的,可否以疫情防控为由取消录用?
Q
企业因疫情而影响生产经营时如何妥善处理劳动合同变更?
Q
员工可否以企业未提供口罩等防疫用品为由拒绝复工?
Q
企业可否以疫情影响为由进行裁员?
Q
若企业不裁员,可否调整员工薪酬、岗位或实行轮班制?
Q
企业可否以求职者感染过新型冠状病毒或其来自疫情严重省份为由拒绝招录?
Q
企业因工作需要安排职工到重点疫情地区工作,员工是否有权拒绝?
Q
用人单位可否在复工后调整工作时间,安排员工周末补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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