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建筑施工企业如何做好复工的工作?

建筑施工企业如何做好复工的工作? 陈勇律师团队
2020-02-10
1
导读:2月10日起,部分地区、部分企业就要复工了。施工企业该如何做好复工的工作呢?

点击上方蓝字关注我

疫情快讯 2020年02月10日

  2月10日起,部分地区、部分企业就要复工了。施工企业该如何做好复工的工作呢?

_
_

一、了解工程项目所在地政府的文件规定,不得早于政府规定的时间复工。

_

在目前的严重疫情影响下,各地市政府都出台一些对疫情的防控规定,其中涉及到各类企业开复工时间、工地管理等多方面的要求。

以福建为例:2月9日,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疫情防控组印发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推进企业和项目复工复产的意见提出,分类制定重大重点项目开工复工时间表,实行清单式管理,抓紧推动项目实质性开工复工。

据此,各地市可能会根据建设项目的情况区分不同的开工复工时间。而各地市甚至县区规定的复工时间可能晚于省政府规定的时间。如:根据2020年2月7日发布的《仓山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复工复业管理工作的公告》的相关规定,仓山区域内除按规定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可开工的企业外,其他企业不得早于 2 月14 日24 时前复工复业。

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说,若要复工,首先要严格遵守工程项目所在地政府的文件规定,不得早于政府规定的时间复工;若未按照行政命令提前提前开(复)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规定,可能面临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责任人可能面临刑事责任的风险。

_
_

二、核查工程项目是否具备开复工实质性条件

_

除了在不早于行政命令的最早复工时间开工外,施工企业还要从工程项目本身的条件角度出发,核实是否具备复工的实质性条件,以决定是否实际开复工。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

_

1.在政府审批方面:从现有文件来看,各地指挥部均要求复工须提交申请并经审批。

如:根据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出台的《福州市开复工施工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手册》,要求施工单位具备复工条件后,填写《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开复工备案表》;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对施工工地疫情防控措施和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全面评估;评估合格后,由建设单位向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备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监督抽查;开复工前,建设单位应向属地镇街政府或社区报备。根据仓山区于2020年2月7日发布的《仓山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复工复业管理工作的公告》的相关规定,企业复工复业必须提前3天向所在镇(街)、园区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疫情防控条件后方能复工复业。

_

2.在人员到位方面:基于疫情防控的考虑,多地采取交通管制、社区管制等方式限制人员出入,造成很多劳务人员、项目管理人员无法回到工地提供合格的作业(尤其是人员主要来自湖北、温州等严重疫区的情况下);其次,为了复工人员安全考虑,建议要求外地返回人员居家隔离14天再进入工地,并对返岗人员逐一落实健康登记,实行“一人一档”跟踪管理。人员是最关键的,施工企业只有落实好劳务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才能正式开复工。

_

3.在材料准备方面:受疫情影响,各地政府都在采取各种严格的管控措施,造成部分道路封闭、企业停产停业。建筑企业开工前要与相应的材料设备供应厂家提前联系,确认疫情影响程度、供应状况和物流情况,确定其是否能向工地及时供应材料设备。

_

4.在疫情防御要求方面:在目前的疫情态势下,从防御角度来说,对施工企业要求比较高。比如:工地应实行封闭式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的围挡或围墙严密牢固,符合隔离条件。其次,做好施工现场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以及施工设施设备等的消毒工作;应准备充足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洗手液等防疫物资、

因目前防疫物资紧缺,若施工企业不具备充足的防疫物资能否复工呢?笔者建议不要复工,一方面难以有效控制病毒的传播,将造成难以估计的后果,另一方面强行复工的话,相关部门可能会采取停水断电的措施,并可能责令停工。

另外,如果建筑企业无法储备充足的防疫物资,但发包单位要求开复工,此时建筑企业应当与发包单位协商解决物资问题;如果实在无法协调解决,应当注意保留协商沟通的书面材料,并且在有可能的情况下主动向建设主管部门披露相关信息,咨询主管部门意见后再行决定是否开复工。

_

5.与发包监理相关方协调方面:建筑企业在确定自身能够满足复工条件的情况下,应当与发包单位、监理单位等平等协商,各方尽量通过协商就开复工日期达成一致。按目前的形势,人材机的供应较大概率会受约束,甚至连防疫物资都很难配备齐全,全面开复工估计有难度;而且在疫情完全消灭前,很难确保工地现场不出现感染病例,为了避免因一人感染导致整个工地停工,建议建筑企业与发包单位、监理单位等沟通好,采取机械施工优先、局部开复工、有计划有步骤地递增人员和施工量的原则分段开复工。

_
_

三、施工企业复工后要的注意事项

_

在疫情完全消灭前,施工企业即使复工的,也要多加注意。结合各地政府防疫指挥部的文件要求,施工企业应做好各项注意事项主要有:

_

1.建立疫情防控协调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建筑企业应当连同发包单位等参建各方建立疫情防控协调机制,工程相关责任人要主动与政府防控部门联系,专岗专人,随时沟通反馈防疫信息。

_

2.常态化防控疫情。建筑企业应配备足够的专职卫生工作人员,负责每日监测体温、通风消毒、发放并监督使用个人防护用品、进行宣传教育等。在工人住宿、饮食、生活等各个方面,都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布置和管理。建筑企业应当进行开复工前的防疫培训,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手册》发放到每一名人员手上。对工作人员按照防疫要求进行管理,每天进行不少于两次的体温监测,留存记录。做好日常消杀、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中一旦发现有人员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须立即报告属地政府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并配合做好集中医学观察。

_

3.加强出入监管。确需临时进入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的外来人员(尤其是来自湖北、温州等地的人员),应指定专人进行接待,询问有关情况、检查身体状况和个人防护情况,进行登记,经允许后进入,并监督其及时离开。对于进出现场的物资,应当做好必要的消毒措施,以防病毒带入。  

_

4.应急处置。建筑企业应建立应急处理工作机制,与卫生健康部门、疾控中心、医疗机构建立联络机制。一旦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疑似病人、确诊病人及密切接触者,建筑企业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和机构做好相关后续管理工作。

_

5.内部隔离。建议不同班组、标段、专业之间尽量隔离作业,在住宿、食堂、生活区方面也进行有效隔离,按照不聚集、减少流动、避免交叉感染的原则设置宿舍,做好人员住宿、就餐和日常生活安排。这样即使出现个别确诊或疑似病例,也会减少整体停工风险。

_
_

四、若无法复工,该如何处理?

_

(一)在政府文件规定的复工时间前无法复工的,主流观点可按不可抗力处理,可申请延期复工。根据前文《关于施工企业如何处理疫情造成不利影响的法律解答》建议,此时,施工企业在尽快提交不可抗力事实通知并在疫情期间陆续提交索赔意向通知。

(二)在政府文件规定的可复工时间后仍无法复工的,该如何处理?总体建议是,了解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规定的复工时间,收集无法复工构成不可抗力的证据,向发包人提交延期申请,或尽量与发包人协商一致。

_

1.了解各级政府文件规定的复工时间。

在复工时间上,各级政府规定可能存在不一致。除国务院规定2月3日开工外,很多政府文件都将复工时间指向2月9日,但是不同文件对2月9日的要求并不一致。有的文件只是规定了2月9日之前不得复工;有的文件规定2月9日之前不得组织工人返回工地;有的文件规定2月9日之后复工的需要向地方政府申请(如上述《福州市开复工施工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手册》)。如福州市仓山区规定,除特别规定的行业外,其他企业不得早于 2 月14 日24 时前复工复业。

由于申请复工到审批同意需要时间,审批同意复工到人员到位需要时间,人员到位到具体施工需要时间,因此准确理解政府文件规定有利于测算实际复工时间,进而有利于向发包人申请工期顺延和相应的费用索赔。

_

 2.收集无法复工的不可抗力证据。

   鉴于在政府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未解除前,客观上可能导致人材机无法到位等因素进而导致无法复工。

   一方面,向政府部门提交申请,以此证明是否有得到政府的审批。

   另一方面,从生产要素中找工期延长理由。生产要素主要是人材机,如果项目所用的人员涉及到疫情重点地区,则相关工人无法返回工地,项目无法继续施工。另外项目所用材料设备,如果是生产厂家被禁止生产,如果有替代品牌或者替代材料设备可用的,则施工企业需要向发包人申请变更,并申请重新批价;如果没有替代品可用或者发包人不同意替代的,则工程因缺少施工材料设备不得不停工。

_

3.向发包人提交延期申请,并就复工时间协商达成书面一致意见。

根据多地住建主管部门的发文来看,很多地方项目的复工时间无法确定,因此,施工企业及发包人都无法确定工程复工时间。在这种情况下,笔者建议,结合规定文件的复工及所收集无法复工的原因证据后,综合判断是否构成不可抗力,且无论是否构成不可抗力,施工企业均应向发包人提交通知和延期申请。施工企业除了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身的通知义务和报告义务外,还应和发包人协商复工时间,并争取与发包人就此次疫情对工程造成的工期延长和各自的损失达成一致,并形成书面文件,以防在未来的履约中出现争议,影响工程施工。

往期推荐

_
_
_

 关于施工企业如何处理疫情造成不利影响的法律解答

作者简介

 陈勇,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主要专业领域为公司股权、房地产建设工程、金融资产等。

 许满洋,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拥有律师、造价工程师、一级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等专业资格,建工领域复合型人才,福建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专家库专家。

成琳,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联系我们

联系地址:福州市台江区祥坂路357号阳光城时代广场21层大成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 13960777920

电子邮箱:yong.chen@dentons.cn

_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陈勇律师团队
陈勇律师团队是一支由执业18年的资深律师陈勇领衔,以“法财税一体化”服务为特色建立的综合、专业、高效的律师团队。深耕建设工程、公司股权、财税、企业合规、重大疑难案复杂件等领域的极致专业法律服务。
内容 42
粉丝 0
陈勇律师团队 陈勇律师团队是一支由执业18年的资深律师陈勇领衔,以“法财税一体化”服务为特色建立的综合、专业、高效的律师团队。深耕建设工程、公司股权、财税、企业合规、重大疑难案复杂件等领域的极致专业法律服务。
总阅读23
粉丝0
内容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