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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不可忽视|南京、佳木斯相继发生高层建筑火灾

安全不可忽视|南京、佳木斯相继发生高层建筑火灾 金瑞泓科技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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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南京火灾刚灭,佳木斯又一起高层建筑火灾!从1楼直接烧到17楼!安全警钟长鸣!

南京火灾刚灭,佳木斯又一起高层建筑火灾!从1楼直接烧到17楼!安全警钟长鸣!

    新黄河消息,2月24日晚,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一高层建筑起火,火势蔓延同一单元的十几层房间,浓烟滚滚。当日20时许,附近有商户告诉新黄河记者,火灾发生时间在19时左右。另有商户称,火灾疑似从外墙燃起,之后向上蔓延。20时30分许,记者致电佳木斯市应急管理局,该局工作人员回应称火势已经得到控制,暂未接到人员伤亡报告
    据多段现场视频显示,起火高层疑似为同一单元多个房间起火燃烧,现场浓烟滚滚。其中一段视频的画外音称:“从1楼到17楼,全都(烧)透了。”而在起火高层下方,有七八辆消防车进行处置。
    回顾之前央视新闻消息,2月24日凌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南京雨花台区“2·23”火灾事故有关情况。截至23日24时,事故共造成15人遇难,44人在院治疗,其中,1人危重,1人重症,42人伤情较轻。
    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梁军介绍,经初步分析,火灾为6栋建筑地面架空层停放电动自行车处起火引发,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
电动车违规停放、室内充电
引起的亡人火灾案例每一起都触目惊心
再敲警钟:
电动车禁止入楼停放、入室充电!
一直在强调的事,仍有人心存侥幸!

惨痛案例1、北京朝阳消防 :警情通报:2023年12月28日03时17分,北京市119指挥中心接警,位于朝阳区崔各庄乡东辛店村某村民自建房1层发生火情,调派3个消防站9部消防车到场处置,3时43分现场火灭,现场疏散54人,营救出9名被困人员均已送医,最终造成4人死亡,5人受伤,经初步调查,现场火灾原因为电动自行车起火所致。
《电动车火灾事故警示片》

电动车爆炸瞬间,触目惊心!
类似案例2:8月30日凌晨,浙江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一民楼发生火灾,火势异常凶猛,造成一家祖孙三代6人死亡的悲剧。

当地一名浙江网友爆料:这起事故是由于在室内给电瓶车充电引起的,电动车室内充电就是一颗定时炸弹,如果不及时治理,这样的悲剧还会发生。



以上爆料来自于网上的信息,目前当地有关部门已经对起火原因进行调查,一切以官方通告为准。
惨痛案例3:天津消防通报:8月7日天津和平一电动车电瓶充电屋突然有个电瓶发生爆燃!通过监控视频可以看到从电瓶爆炸到猛烈燃烧仅3秒!

惨痛案例4、2023年5月14日凌晨2时48分,海珠区海幢街宝岗西后横街一民宅发生火灾,造成5人死亡。经初步调查,火灾事故为电动自行车电池违规带入室内充电起火所致。
惨痛案例5、2023年3月14日4时许,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一栋出租屋发生火灾,致2人死亡,十余辆电动车被烧毁,经初步了解,起火原因为电动车短路引发火灾。
惨痛案例6、5分钟连续爆炸18次!
2022年12月8日凌晨,天津某小区一楼道内正在充电的电动自行车突然发生爆燃,事发监控记录下短短5分钟内,电瓶接连发生了18次剧烈爆炸。现场火花飞溅,浓烟弥漫,整个楼道都被熏黑……
惨痛案例7、2分钟内电动车连环爆炸15次!
广东梅州梅县区某店铺一楼充电的电动车突发爆燃,监控显示,短短2分钟内电动车连环爆炸15次。
浓烟充斥店铺,随后店主使用灭火器灭火,不料电动车再次燃爆,火花碎片喷出店外。消防人员到场后用时一小时将火势控制。

惨痛案例8、2022年11月13日凌晨,广东潮州市枫溪区詹厝村一电动自行车维修门店发生火灾,造成3人死亡。
经视频分析、询问走访、现场勘验,初步认定火灾原因为:维修店经营者张某某在店门口内侧给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充电过程中,锂电池发生热失控起火,引燃周边可燃物蔓延成灾。
当事人在充电的时候,充的时间太长,大概五个多小时,这又是一块老旧的电池,最后充出了问题,起火了。最终导致3人死亡

电动车爆炸视频集锦

这件事,千万别再干了!


⬆2021年5月,安徽合肥,非标电池在电梯内自燃

⬆2020年5月,上海静安,电瓶充电过程中爆燃

⬆2020年4月,上海杨浦,电瓶入户充电酿大祸

电动车入楼最高可罚10000元!

电动车充电引发的火灾猛于虎。尽管在各部门持续的宣传下,在住宅内及楼道处,为电动车充电的情况大大减少,但从数据统计来看,仍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

近日,应急管理部公布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将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规定》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最高可处以10000元罚款。

《规定》提出:“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

“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


《规定》要求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确需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当与建筑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严禁在高层建筑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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