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税务机关对两名知名网络主播的收入纳税情况进行了税务稽查,结论是“虚构业务将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税务处理结果是“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拟处1倍罚款”。
此案一出,引发了网络主播行业大震动,不少主播都收到了税务局要求自查自纠税收缴纳情况的通知。那么网络主播的收入到底该交什么税?怎么交税合法合规?有没有办法合法合规地控制税负呢?
一、网络主播的收入该交什么税
主播的收入该交什么税,取决于收入的性质,而收入的性质取决于法律形式。
如果主播个人对外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取得的所有收入一般被认定为工资薪金;
如果主播个人对外签订协议赚取佣金,那么收入是属于劳务报酬;
如果主播成立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独资企业,有相对固定的经营场所,有自己的经纪人、化妆师、助理、业务员甚至负责合同的法务,以个体户或者独资企业的名义对外签订协议,此时主播取得的收入则为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如果主播出资成立了个人有限公司,公司对外签订协议,那收入先进入个人有限公司账,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后,以股息分红的形式才能进入主播的个人账户,此时主播取得的收入是股息收入。
所以,同样一笔收入,法律形式不同,收入的定性不同,需要缴交的税种及税负均不同。如果事先考虑到税收因素,选择较为有利的架构,做好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和财务文件,那么一切都将合法合规。
二、目前主播的涉税风险
目前主播们最大的涉税风险在哪里呢,他们看到了经营所得和个人综合所得的税负差别,也找到税收洼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以享受核定征收等优惠政策,但是法律形式和业务实质是两张皮,没有表里如一。个人独资企业有了,但是没有实际经营,没有员工,没有经营场所,没有成本费用开支的票据,没有以企业名义承接业务的合同。在实际操作上,依然是主播个人去公会承接业务,然后为了避税,让公会把收入打入个人独资企业账户进行申报完税,然后钱再从个人独资企业账户到主播的账户。很显然,这种情况下,个人独资企业仅是个空壳,是为了攫取税收利益而成立的工具,是典型的偷税行为。这也是目前主播最大的涉税风险。盈科福州律所目前正代理一著名主播的涉税事宜,主要就是补救收集若干支出凭据,以向税务部门证实为生产经营所得并争取依法核定征收。
三、如何合法合规地控制税负
(一)结合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架构。
目前的个人所得税税制,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都属于综合所得,适用3%-45%的税率,但是劳务报酬所得因为可以打八折,所以税负会更低。此外,工资薪金不交增值税,劳务报酬要交增值税,个人一般是简易征收适用3%,没有免税优惠。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适用5%-35%的税率,同时可以税前扣除成本费用,如员工工资、房租、水电等等,但是经营者本人的工资不能扣除。经营所得也要按规定缴纳增值税,但是目前小规模纳税人年度收入不超过180万,可以免交增值税。
成立公司在所得税上要交两重税,首先是企业所得税25%,然后是股息分红的个人所得税20%,综合税负40%,显然不是较优的方案。
综上可知,对于主播而言,如果刚起步,属于个人单打独斗,选择劳务报酬较为合适。但是,如果已经有了较为稳定的团队,却依然按照劳动报酬,拿到钱后再给团队成员发工资,这样就是可以利用的优惠没有用起来,承担了较重的税负。就像本文开头所述主播那样虚构业务转变为经营所得,在目前的税收征管形势下,要承担较大的税收风险,关键是明明有真实的业务,可以做得规范,就是因为不懂税法,导致了较为严重的后果。
(二)寻求专业人士协助,用足用好税收优惠政策。
我国的税制体系在全球范围内来说都算复杂,非专业人士想要融会贯通殊为不易。如果业务复杂,或涉税金额较高,为合法合规,避免风险,应尽早寻求专业人士的协助。目前盈科福州财税法律事务部正为若干著名主播提供税务合规管理的服务,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提高税务合规管理水平的同时取得较好的节税效果。
我知道你在看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