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1.该范本系在“建筑时报”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范本基础上结合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实际情况而形成,其他区县可参考、调整使用;
2.方括号内容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关于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的不可抗力通知暨索赔意向通知
编号:【函件编号】
发自:【总承包方或分包方名称】
发送:【发包方或总承包方名称】
抄送:【监理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等单位名称】
日期:【】年【】月【】日
主题:【工程全称】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的不可抗力通知暨索赔意向通知
【收件方名称】:
感谢贵司在【工程全称】(以下简称“本工程”)中对我司工作提供的支持!很抱歉告知贵司,因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影响,我司将无法按照贵我双方已就本工程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全称】》(以下简称“《【】合同》”)履行相关义务,且我司已经因此遭受相关损失,现向贵司发送本通知。
一、有关本次疫情的不可抗力通知
2019年底,湖北省武汉市发生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肺炎疫情,疫情传播从2020年1月起逐渐加剧。2020年1月20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公告,宣布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纳入《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2020年1月31日,世界卫生组织将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列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即PHEIC)。
2020年2月1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答记者问时回复:“当前我国发生了新冠肺炎疫情这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了保护公众健康,政府也采取了相应疫情防控措施。对于因此不能履行合同的当事人来说,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0】年【1】月【24】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已就本次疫情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2020年1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将2020年春节假期延长至2020年2月2日。
【2020】年【1】月【30】日,【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我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住建有关业务办理的紧急通知》】,进一步要求当地各类企业(部分特殊行业相关企业除外)的复工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
【2020】年【2】月【4】日,【南昌市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做好全市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紧急通知》】,要求全市所有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复工、开工时间一律推迟至【2020】年【2】月【9】日以后,具体复工、开工时间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复工、开工。
【2020】年【2】月【9】日,【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红谷滩新区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报备审核的通告》】,要求:【重点民生工程开工开(复)工时间不早于2020年2月20日、安置房建设等一般民生工程开(复)工不早于2020年2月23日、具备条件的其他工程开(复)工不早于2020年2月25日;开(复)工前需要落实人员管控与隔离、施工和生活区域封闭式管理、配备足够的防疫物资(如口罩、消毒液等)等措施,且开(复)工需要取得其批准同意】。
本次疫情及上述管制措施属于我司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根据《【】合同》通用条款第【条款序号】条、专用条款第【条款序号】条以及《合同法》第117条、《民法总则》第180条已经构成不可抗力,且已对我司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造成严重阻碍,这包括但不限于:
(1)我司无法按照原计划时间开(复)工。
(2)我司需要在开(复)工前按规定落实防疫措施,包括配备足够的防疫物资。我司虽已在积极采购,但因疫情重大、物资紧缺的客观情况,我司目前无法按照开(复)工后的现场人员数量配备足够的防疫物资,且暂时无法确定能够配备齐全的时间,导致满足规定开(复)工条件的时间暂不能确定。
(3)我司需要在满足规定的开(复)工条件后向【审批部门名称】提出开(复)工申请,在获得其批准同意前无法开(复)工。
(4)我司部分项目管理人员、劳务工人因疫情被隔离、道路封闭等情况,无法及时返回工地。并且,受疫情影响,我司也难以招聘足够劳务工人。该等因素将导致人工短缺,从而影响施工进度。
(5)本工程部分材料、设备受疫情及各类管制措施影响,无法按时足额完成采购、运输,影响施工进度;
(6)……。
上述仅为我司根据《合同法》第118条、《【】合同》通用条款第【条款序号】条、专用条款第【条款序号】条在本次疫情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向贵司发出的初步通知。请贵司知悉,并请贵司采取积极措施,减轻因该不可抗力导致我司无法按约履行合同所造成的贵司损失。鉴于本次疫情仍在持续,且我司无法确定疫情仍将持续多久,我司后续将根据实际情况向贵司持续告知我司受疫情影响无法按约定履行《【】合同》的情况。
二、针对本次疫情的索赔意向通知
基于疫情和相关管制措施对我司履行《【】合同》造成的上述严重阻碍,本工程工期将产生延误,我司也产生了额外费用支出并遭受了相关损失,且工期延误、额外费用支出和损失很可能进一步持续发生。因此,根据《【】合同》通用条款第【条款序号】条、专用条款第【条款序号】条,我司针对如下内容对贵司提出索赔意向:
(1)对我司因疫情和管制措施延误的工期予以顺延;
(2)我司因疫情和管制措施产生的停工、窝工损失由贵司承担;
(3)我司应行政机关要求采取防疫措施所产生的费用由贵司承担;
(4)因疫情和管制措施造成人工、材料、设备费用上涨所增加的费用由贵司承担;
(5)如果贵司指令我司在开(复)工后采取加速施工措施,相关赶工费用由贵司承担;
(6)……。
上述系索赔意向通知,我司后续将在受疫情和相关管制措施持续影响的期间内根据实际情况向贵司和/或监理单位持续提交索赔报告,并在疫情和相关管制措施影响结束后向贵司和/或监理单位提交最终索赔报告。与此同时,我司也将积极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也请贵司统筹规划安排本工程防疫工作。
如果贵司需要我司在开(复)工后采取加速施工措施,请贵司和/或监理单位按约定下发指令,我司将制定赶工方案并按约定递交贵司和/或监理单位,在获得批准后实施。
顺颂商祺!
【承包方名称并加盖印章】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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