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原力法评】浅议企业上市前期股权激励实务

【原力法评】浅议企业上市前期股权激励实务 法律原力
2020-10-10
2
导读:股权激励制度是一种公司管理制度以及分配制度上的创新手段,它使经营者获得公司一定的股权,让其能够享受股权带来的经济效益与权利,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激励其勤勉尽责地为企业




本文系法律原力团队原创

如需转载请注明作者及出处





权激励制度是一种公司管理制度以及分配制度上的创新手段,它使经营者获得公司一定的股权,让其能够享受股权带来的经济效益与权利,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激励其勤勉尽责地为企业公司长期发展服务的激励制度。

一般而言,我国民营企业的发展都以财务、税务等各项制度不断规范,进入资本市场成功上市作为发展的目标以及手段。而在这个过程中股权激励计划作为重要的分配调节机制不可或缺。

上市公司有明确的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而对于公司在上市之前的股权激励计划,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因此需要决策者根据企业自身的情况、未来的发展战略拟定与更新相应的股权激励计划,从而使之成为企业发展的推动力而非掣肘。


01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股份来源及结算工具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股份来源主要有股权转让增资扩股两种方式。股权转让一般公司大股东以零对价也即是赠予方式向被激励对象转让股份,或者以一定低价(公司注册资本或净资产的账面价值决定)出让。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此时可能存在转让价格被税务部门认定明显偏低并予以调整的情况。面对以上潜在的税负成本,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时机选择应尽可能在公司净资产较低的时候完成激励股权的分配;而增资扩股一般是指公司给予员工以相对优惠的价格参与公司增资。

以受激励对象所获得的是现金还是公司股权为标准,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结算工具分为现金结算权益结算。前者包括虚拟股票计划,业绩/利润分享计划等,最著名的当属华为的“虚拟受限股”。虚拟股票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种虚拟的股票,激励对象可以据此享受一定数量的分红权和股价升值权,但是没有所有权,没有表决权,不能转让和出售,在离开企业时自动失效。

华为2019年年报显示,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是100%由员工持有的民营企业,股东为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下称工会)和创始人任正非。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华为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数为104572人,参与人均为公司员工。华为工会负责设置员工持股名册,对员工所持股份数额、配售和缴款时间、分红和股权变化情况进行记录,并在员工调离、退休以及离开公司时回购股份,并将所回购的股份转做预留股份。该种虚拟股票的发行维护了华为公司管理层对企业的控制能力,不至于导致一系列的管理问题。

而“权益结算”主要包括股票期权(一般由a股上市公司使用)、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对于现金流较为紧张的公司而言更为适合该种结算方式,当然随之而来的是需要对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原股东持股被稀释等会给公司带来的影响的情况做出一定的应对措施。


02

不同阶段的股权激励计划

在企业成长的过程中,如果将IPO作为企业成长期的一个终点,那么在IPO之前,企业一般要经过天使轮、a轮、b轮、VC,PE阶段的融资以及相应的估值变化。

天使轮之前的初创民企一般只涉及到核心创始人之间的权利划分,创始人之间亦可采用一致行动协议等方式巩固自身的控制权。天使轮-VC阶段,投资机构进入公司,涉及到一轮或多轮股权激励。一般以员工持股平台的模式进行。

PE阶段后期一般都进入了企业IPO的申报期,在此阶段的股权激励计划需要谨慎实施。一旦采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则需要注意其牵涉到股份支付时对于企业财报可能造成的影响。《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第二条规定,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在以往的案例中,一些拟上市公司由于采用了无服务期的股权授予方式,导致企业取得的服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结果是一次性计入了授予日当年的相关成本或当期费用,并作为偶发事项计入非经常性损益,使得企业当年财报利润大幅度降低。而如果它采用的是设定服务期等限制条件的股权授予方式,则股份支付费用可采用恰当的方法在服务期内进行分摊,并计入经常性损益。



作者 | 吴芮

编辑 | 高晓芳 吴雅赟




往期推荐



学习笔记:【原力笔记】民法典学习笔记——从引入“区分原则”裁判看最高院对合同效力的认定思路

学习笔记:【原力笔记】民法典学习笔记——“抵押不破租赁”规定的变化

法评推荐:【原力法评】“直播带货”的那些事儿

法评推荐:【原力法评】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权人抵押优先受偿权保护的司法处理

法评推荐:【原力法评】浅析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中部分购房者的权利保护

法评推荐:【原力法评】国有企业非公开协议增资中关于企业定性的分析

法评推荐:【原力法评】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中的涉税问题

法评推荐:【原力法评】浅析诉前及诉讼保全中的解除保全及保全物置换制度

法评推荐:【原力法评】浅谈《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紧急状态”在当前公安防疫工作中的理解与适用

贴士推荐:【小贴士】泉州、厦门地区查档指南-2019年最新版(信息更新截至2019年8月,具体以相关部门要求为准)


👇更多原创内容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法律原力」微信公众号👇


法律原力是以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张笑声、展庐平律师为核心的法律服务团队,长期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业务范围囊括银行与金融、公司并购与重组、破产重整、房地产与建设工程、不良资产处置、争议解决、合规与风险控制、财富管理等领域。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法律原力
法律原力是以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张笑声、展庐平律师为核心的法律服务团队,长期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业务范围囊括银行与金融、公司并购与重组、破产重整、房地产与建设工程、不良资产处置、争议解决、合规与风险控制、财富管理等领域。
内容 0
粉丝 0
法律原力 法律原力是以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张笑声、展庐平律师为核心的法律服务团队,长期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业务范围囊括银行与金融、公司并购与重组、破产重整、房地产与建设工程、不良资产处置、争议解决、合规与风险控制、财富管理等领域。
总阅读0
粉丝0
内容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