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阶段实例
没有任何手续、没有对方身份信息、只有微信记录和转账记录的借款在实务中是很常见的,然而在被告身份信息不明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不会受理案件,债务就无法通过诉讼途径追讨。
然而在立案阶段申请律师调查令就可对此问题进行解决。被告通过微信向原告借钱,原告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将出借款交付,因此即有两个可以查询身份信息的线索,一个是微信号的实名认证信息,另一个是银行账户注册信息,则被调查主体就有两个,分别是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以及收款银行。如所有的借款合意以及利息约定双方都是通过微信明确约定的,那么这个微信账户所有者才是指向明确的被告,因此可以选择向法院申请《律师调查令》通过查询微信实名以确定被告信息。
诉讼阶段实例
男方张某和女方吕某结婚于九十年代,后夫妻感情破裂,2019年5月5日开始分居,于2020年6月张某起诉吕某,要求离婚并提出分割几套房产价值约四百万元。原、被告婚姻续存期间的财政大权由原告执掌,被告根本就不清楚夫妻共同存款的具体金额,分别存在哪些银行以及公司股权、股票等相关家庭财产信息,对于对方的信息知之甚少。这给律师取证工作带来相当的困难。
目前各级法院案件量较大,承办法官精力有限,如果向法院提出调证申请,未必能收获理想效果。律师遂向人民法院申请律师调查令,立即展开围绕原告银行账户和公司股权为中心的财产摸底调查,分别向法院主审法官递交七份律师调查令申请,查询关联银行的原告近三年资金流水、账户余额及对手信息,又去了作为股东的原告公司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调查股权变动情况。后经分析调取到的信息终于发现了原告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证据。
执行阶段实例
2017年,申请执行人付某委托黄律师申请调查令获得法院支持之后,通过调取公司当年的验资报告,找到公司账户信息,后多次通过银行查询,掌握了公司账户流水信息,仔细审查之后发现该公司股东存在抽逃资金行为。为此,黄律师申请法院依法追加余某、宋某、张某三名股东为本案的被执行人。被执行人余某主动与申请执行人付某达成和解协议,主动履行了50万元执行标的款项。至此,该案得到成功执结。
[1] 《律师调查令实务指引》,作者:熊猫讲师,熊猫法律星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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