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中国生态农业如何走出“国际范”?

中国生态农业如何走出“国际范”? 金恪集团
2017-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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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看看国外是怎么发展生态农业的。


金金

恪恪,你说为什么这么多人喜欢买外国货,连吃的菜都要买进口有机

恪恪

觉得外国东西质量好呗

金金

那你说中国有这么多生态农产品,真的不如国外的?

恪恪

那当然不至于,我们的产品并不比外国的差

金金

我觉得也是

恪恪

不过话说回来,国外在生态农业上也是有很多我们值得借鉴的

金金

比如呢?

恪恪

比如法国,生态农业在法国都已经发展60多年了......

请输入文字




一、法国  France




1、法国生态农业的发展历程



生态农业在法国经历了60余年的发展。

 

- 1931年,一些法国农民自发采用有机肥料,提高土壤肥力,种植出高优质蛋白小麦,用来生产面粉和面包,生态农业雏形开始出现。

 

- 20世纪30-40年代,瑞士、英国等国生态农业的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法国生态农业的发展,法国生态农业的倡导者也多与瑞士生态农业联合会(BIO SUISSE)、英国土壤协会(SOIL ASSOCIATION)等保持沟通和交流,学习国外成功经验。

 

- 1958年,第一个生态农业组织(GAB)在法国西部诞生。

 

- 1961年6月,法国生态农业协会(AFAB)成立,借助当时强调回归自然的社会运动,积极推动了生态农业的发展。

 

- 1964年,自然进步(NATURE﹠PROGRES)成为第一个生态农业标识。

 

- 1969年,首届生态农业产品博览会在德塞夫勒省(DEUX-SEVERES)举办,并于1970年首次参加巴黎农业展。

 

- 70年代末,国家生态农业生产协会(FNAB)和国家生态农业企业协会(SYNABIO)也相继成立。

 

- 1981年,法国正式将生态农业相关标准写入法律,1985年3月又制定法律规定,正式命名为生态农业(AGRICULTURE BIOLOGIQUE,简称AB),出台AB标识,生态农业由此走上了发展的快车道,AB标识也迅速在该领域占据主导地位。

 

- 2009年1月1日,欧盟实施有机(生态)农业新规则(EU834/2007),对于生产、加工、标识、验证、有机产品进口等做出更严格的规范。法国除执行此规则外,还就原产地、监管等方面实施更为严苛的法国标准。

 

- 2014年9月,法国通过了《未来农业法》,将推广“生态农业”写入法律,标志着在中国仍处于少数人“尝鲜”阶段的“有机农作物”以及“生态农业”概念,在法国已经步入大众普及阶段。

 

- 在2016年末,法国生态农业占法国农业用地面积的5.7%。农业和食品部长塔韦尔表示,希望在2021年这一数字可以达到8%。此外,据Agence Bio发布的数据显示,目前法国生态农业面积占地约150万公顷。

 



2、法国生态农业的现状和特点

 

 

根据法国生态农业发展和促进署(AGENCE BIO)的统计,2007-2012年的5年间,法国生态农业产品发展迅速,种植面积增加了85%,市场从业人员增加104%。


2012年,法国生态食品市场消费达41.7亿欧元,占法国食品消费总额的2.4%。其中鸡蛋占15%,奶制品占9%,14种最主要的水果蔬菜站6%。

 

总体上,法国生态农业发展呈现下列特点:

 

(1)种植面积连年增加

 

截至2012年底,法国生态农业种植面积为1032941公顷,与2011年相比增加了6%,占全国种植总面积的比重也从2007年的2%提高至3.82%。

 

(2)经营者数量不断攀升

 

截至2012年底,法国生态农业经营者数量增至36766个,同比增长4%,其中农场24425个,比2011年增加了5.6%。生产者数量为24425个,同比增长6%,加工及销售商12341个,同比增长2%。


2001、2007和2011年,法国生态农业经营者数量分别是15754个、133802个和35271个,农场数量分别是10364个、11978个和23135个。

 

(3)市场销售反映良好

 

截至2012年底,法国生态农业市场销售额达到41.7亿欧元,占农产品销售总额的2.4%,其中家庭消费约为40亿欧元,增长6%,餐饮业消费1.69亿欧元,增长7%。


2001、2005、2007、2008、2009、2010和2011年分别为10亿欧元、15.65亿欧元、20.70亿欧元、26.06亿欧元、31.49亿欧元、35.14亿欧元和39.13亿欧元。

 

(4)销售方式多样

 

法国生态农业的销售方式多样化,并不过于依赖单一销售方式。


以2012年为例,大型食品超市(GSA)、有机农产品专营销售网络、有机农产品专营独立销售、生产商直接销售所占比例分别为47%、27%、9%和12%,其他销售方式占5%。

 

 


3、法国生态农业标签制度

 

 

生态农业标签,是法国五种标注质量和原产地的标识之一,证明产品符合法国有关法律的规定,保证产品的有机生产方式和过程完全尊重生态平衡和农民自主权,未使用杀虫剂、化肥、转基因物质,严格限制使用各种有副作用的物质。

 

该标签的制定遵循如下原则:

 

(1)生产、养殖、加工、销售和进口等环节全覆盖的原则。

 

(2)对施肥、处理、加工等环节可使用和添加的正面物品实行清单管理。

 

(3)控制、认证、处罚及标识的原则。

 

根据技术指标的生产加工规定,生态农业产品要标注“AB”标签,首先生产商和加工商要进行内部价差,之后要接受经国家批准的独立认证机构的严格检查。


后者针对所有有关经营方(生产商、加工商、销售商),覆盖所有生产环节(生产、储存、加工、销售、进口等)和所有的产品形态(植物、动物、加工类食品等)。


相关机构取样化验,核实是否使用杀虫剂、转基因成分等,并对整个管理体系(来往账目、产品及收入、供货商担保、产品标识等)进行深入的年度抽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AB标签。

 


 

4、对我国发展生态农业的启示

 

 

生态农业是未来农业发展的重要潮流和方向。


我们应积极学习法国在发展生态农业方面的成功经验,大力发展我国生态农业,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吸引和容纳农村劳动力就业,缓解城镇就业压力。

 

(1)制定生态农业法律和长期发展规划

 

早在1980年7月,法国即出台农业发展指导法,为生态农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997年12月,法国农业部制定推出了生态农业发展计划,推动法国传统农业向生态农业转型。


政府在发展规划方面的未雨绸缪和积极作为,向市场发出积极信号,引导社会资源向生态农业聚集,使法国始终处于欧盟生态农业的领先地位。

 

(2)理顺生态农业管理体制

 

2001年,法国生态农业发展和促进署(AGENCE BIO)成立,隶属于农业部和生态部,主要职能是与发展生态农业相关的公共组织、行业协会、研究机构、销售公司、环保组织、消费者保护机构等单位保持密切联系,跟踪评估发展状况,促进信息交流和协调。


而我国尚无生态农业发展专门机构,现行的条线管理将动物、植物和海产品分割在不同部门,不利于整合标准、规划、监管等资源。

 

(3)坚持技术指标的高标准和前瞻性

 

20世纪80年代,法国先后制定了20余个生态农业标签的技术指标(CAHIER DE RECHARGES),明确了生产中可以使用的物质、农业产品的保存和加工等基本原则。


2009年,欧盟通过834/2007号法令,以法国AB标识及相关技术指标为蓝本,修改出台欧盟生态农业的标识及技术指标。


技术指标的高标准和前瞻性,使得法国生态农业产品不仅在消费者中拥有良好的口碑,也占据了有利的行业发展标准高地。

 

(4)设立专项配套资金支持

 

由传统农业向有机农业的过渡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提高和满足多方面的技术标准,必然需要资金的支持。


生态农业未来发展基金(AVENIR BIO)是法国生态农业专项发展基金,该基金自2007年起由法国生态农业发展和促进署负责管理。


在2008-2012年5年内,该基金每年投入300万欧元,计划实现生态农业种植面积翻三番。由于实施效果良好,2013年启动新一个五年计划中,该基金每年投入金额追加至400万欧元,推动法国有机农业在生产领域的结构调整。

 

(5)加强有机农业的宣传推介

 

尽管有机农业符合绿色、健康的潮流要求,但作为一个新概念,仍然处于边缘化位置,需要通过宣传推介为更多人认识、了解和接受。


法国借助发达的展览产业,每年组织有机农业参加农业展览(SALON DE L’AGRICULTURE)和SALON NATURABIO、SALON NATEPO、SALON MAJOLAINE等展览,宣传、普及有机农业。




二、美国  America




美国高度重视生态农业建设,早在上世纪四五十年代,美国政府就认识到常规农业对环境、自然资源、人类健康、食品生产安全卫生等的危害,对常规农业的过度依赖使得美国开始反思传统农业生产的弊端,在此基础上,开始实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战略。
  
在美国,“低投入生态农业模式”已经成为其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模式之一,“低投入生态农业模式”就是在生态农业投入上尽可能减少石油制品为原料的化肥和农药的投入,这种对石油制品的控制是通过立法进行的。


美国的“低投入生态农业模式”已经取得了理想的收益,它依靠农业的自然生产特点和现代化的农业管理手段,不断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降低农业购买性产品的投入成本。经过 30 多年的努力已经取得了不错的生态经济效益。

  



1、在农业立法方面



美国是一个特别注重法制的国家,法制建设比较完备,农业法作为农业法律的基础和中心,其配套法律多达 100 余个。


美国的生态农业发展有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作为保障。例如:


1953 年的《水法》就规定了对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


1985 年的《土壤保护法》规定了对全美境内容易发生水土流失地进行休耕和轮作,并对农民进行直接补贴;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 2002 年颁布的《农场安全与农村投资法案》,该法案授权农业部进行“湿地保存计划”、“环境质量激励计划”、“农牧场土地保护计划”、“草地保存计划”、“私有牧场保护计划”、“营销援助贷款和贷款差价支付”、“直接补贴”等多种生态农业刺激计划,不仅是生态农业的生产实施有了法律的有效保障,而且通过对农民的直接财政补贴使得农民参与生态农业建设的积极性有了很大的提高。


  
  

2、在农业政策方面



如果说完善的法律体系是生态农业发展的前提,那么有力的财政扶持就是生态农业持续壮大的基础。


美国政府把基本的价格保护作为农业政策的中心内容。在美国,农业生产播种之前,生产者就能够从政府的农业信用企业申请相关贷款,而且这些贷款是无息贷款,贷款期限也较长,一般为 9 个月。


另外,国会还制定了目标价格,目标价是最高价,政府自己对农业生产的补贴价是次高,当市场上农产品价格低于最高价格或者次高价格时,这种农业生产补贴就会发挥作用。


一旦市场价格比最低保护价还要低而生产者没有足够的钱来还贷款时,农业生产者就能够以实际卖出价格来补偿贷款,即如果农产品按照卖出价所得仍不能够满足所贷款项,贷款的差额就由政府来承担。


1996 年WTO 框架内的农业新规则实施,美国启动了名为“还自由给农业法案”,这个法案想改变以往通过利用财政补贴对农产品价格进行保护的方式,但是这种改变并没有改变对农业补贴的实质,只是改变了补贴的方法。
  
美国政府本来打算利用 5 年时间慢慢缩减对农业的补贴,但是鉴于全球农产品价格一路走低和美国国内农业生产者收入不断降低的趋势,这个缩减补贴的计划就没能实施。


相反,美国政府还加大了对农业生产者的财政补贴。比如市场损失补贴计划、农作物收入保险计划等。
  
美国作为一个农业强国,每年对生态农业的财政补贴金额居全世界之首,为了促进生态农业的发展,还制定了一些有针对性的政策,以鼓励生态农业生产者的积极性,推进生态农业的快速发展。


早在上世纪 90 年代初,美国政府就颁布了《有机农产品生产法案》,不仅在法律上对生态农业进行支持,在生态农业体系建设方面也积极有所作为。


1992 年,创立了有机认证标准委员会,这个有效率的委员会在成立两年后就提出了有机标准建议法案。


后来的美国有机贸易协会又颁布了《有机规章提案》,很快就全面实施。


这些法案的颁布和实施为世界其他国家生态农业的立法起到了示范性的作用。上世纪 90年代,生态农业如雨后春笋成长起来,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的认可和积极效仿。




三、德国  Germany




德国的生态农业比较发达,就德国的生态农业发展面积来说,已经占到全国农业总面积的五分之一。


在德国农业部的主持下,德国发起了有机产品认证制度,并制定了比较完整的生态农业发展计划。


为了支持生态农业的发展,德国政府大幅提高对生态农业的补贴力度,不仅在基础农业生产方面,对生态农业产品加工销售等环节的扶持力度也较大。


在对生态农业基础性研究上,应用性研究主要集中在区域试验上,成果的推广工作也有专门的农业部门负责,在生态农业技术推广方面实现了咨询服务--技术示范--生产实践--技术推广--媒体宣传的体系。
  



1、在农业立法方面



德国有一套完善的现代农业法律法规,农产品种植必须遵循种子法和物种保护法、肥料使用法、土地资源保护法、自然资源保护法、植物法、垃圾处理法和水资源管理条例等七项法律法规。


此外,德国还通过实施《生态标识法》和《生态农业法》标识区分生态农业和传统农业,为了保障欧盟的条例指令的实施,法律对已经注册的生态农业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检测,对有违反“条例”的经营者进行处罚。


为了使生态农业尽快实现产业化,形成成熟的市场,德国启动了《有机农业联邦计划》,通过资金投入支持生态农业的宣传、信息服务、职业培训以及科研与技术推广。


德国在对生态农业新技术研究的同时,也注重科研成果的孵化、转化以及生态农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资格认定。
  



2、对农民支持方面



德国政府对农民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


德国的生态农业实践是在欧盟的多样化项目支持下不断探索的,由于欧盟对生态农业的支持,德国国内生态农业的生产者能够享受政府的财政补贴。


所以,从事生态农业生产的农民数量持续增加,对欧盟内生态农产品的供应在不断增加的同时,生态农产品的质量也在不断提高。


德国联邦制的政治体制使得各州可以在欧盟的框架内指定自己的生态农业发展目标,在德国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政策支持下,农民每年都可以从财政上领取几百欧元的农业补贴金。


农业补贴金为农民解决了从事生态农业生产的资金短缺,也加大了应对自然灾害和因为市场原因造成生态农产品价格跌落的能力。
  


3、对市场支持方面



德国政府不仅通过立法和财政补贴等政策加大对生态农业的支持力度,还积极规范生态农业市场,为生态农业农产品营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


在德国政府颁布的有机农产品市场发展与促进指南中规定,所有从事生态农业的生产者、生态农产品加工、营销等环节的生产者都将从补贴中受益。


而且对州政府还有严格的指标要求,各个州政府都要按照规定制定本州的生态农业发展目标和计划,以推动生态农业市场的发展。


1999 年,为了推动生态农业的健康发展,德国政府特别设立了叫做“有机农业和多元化农业部门”部门的主要任务是处理生态农业在发展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如生态农产品补贴、生态农产品市场认证标识等,以保障生态农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4、建立生态农业咨询机构



德国生态农业兴起之初并没有一个完善的和成体系的财政补贴计划或者是生态农业发展计划。


由于传统农业亟待转型,农民对生态农业的发展前景非常看好,表现出强烈的积极性,生态农业从业人员急需经验丰富的生态农业实践者进行技术指导,所以对生态农业技术、政策等的咨询有着迫切的要求。


政府开始着手建立咨询机构,例如成立有机农业生产者协会、合伙聘请等多种形式的盈利非盈利组织和机构对非专职人员提供咨询服务。




5、对生态农业技术层面的研究



为了加快生态农业研究和实践步伐,德国政府还特别重视生态农业技术层面的研究。


在德国联邦农业研究中心的支持下,成立了一个国家级的生态农业研究中心。现在,德国的生态农业科研水平处于领先地位,是和德国较早从事生态农业研究的意识分不开的。


德国是世界上第一个拥有生态农业教授的国家。德国的生态科研是成立于大学校园中的生态农业研究中心里的,很多大学都专门设立了生态农业的专业学位,通过培养生态农业技术方面的人才对从事生态农业生产的从业者进行技术上培训和教育,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四、菲律宾  Philippines




菲律宾是东南亚地区开展生态农业建设起步较早、发展较快的国家之一,其中以玛雅农场最具有代表性。


玛雅农场的前身是一个面粉厂,经营者为了充分利用面粉厂产生的大量麸皮,建立了养畜场和鱼塘;为了增加农场的收入,建立了肉食加工和罐头制造厂。随着农场的发展,经营主开拓了一块24公顷的丘陵地,扩大了生产规模,取名为玛雅农场。


玛雅农场位于菲律宾首都马尼拉附近,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经过10年建设,农场的农林牧副渔生产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的农业生态系统。

玛雅农场产业链分析

为了控制粪肥污染和循环利用各种废弃物,玛雅农场陆续建立起十几个沼气生产车间,每天产生沼气十几万立方米,提供了农场生产和家庭生活所需要的能源。


另外,从产气后的沼渣中,还可回收一些牲畜饲料,其余用做有机肥料。产气后的沼液经藻类氧化塘处理后,送入水塘养鱼养鸭,最后再取塘水、塘泥去肥田。农田生产的粮食又送面粉厂加工,进入又一次循环。

  

像这样一个大规模农工联合生产企业,不用从外部购买原料、燃料、肥料,却能保持高额利润,而且没有废气、废水和废渣的污染。


这样的生产过程由于符合生态学原理,合理地利用资源,实现了生物物质的充分循环利用。玛雅农场的经营者不仅仅具有极高的商业头脑,也是一位名副其实的农业规划专家。

  

1980年,在玛雅农场召开了国际会议,与会者对该生态农场给予高度评价。随着市场的发展,以生态农场为基础,衍生和支持了更多样化的产业进程。




五、以色列  Israel




以色列是一个农业自然资源相对贫乏的国家,全国一半以上土地位于干旱和半干旱地区,因此土地和淡水资源十分匮乏。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以色列在20世纪50年代末期,发展了滴灌和其他微量灌溉技术,大大提高了水资源的利用率。


节水成为其农业管理的中心任务,单位土地面积和单方水最大的经济效益是节水农业研究和管理的主要目标。


农作物、绿树、草地、鲜花几乎全用滴灌。滴灌按时按量地把水及营养直接输送到植物的根部,避免了水的流失,可以以少量的水达到最佳效果,水、肥利用率高达80~90%,节水50~70%,节约肥料30~50%;同时,防止了土壤次生盐渍化的发生,节约了传统灌溉沟渠占地问题,使单位面积产量成倍增长。


此外,以色列还重视研究利用废水进行农田灌溉的再循环利用。他们将废水通过不同的过滤装置,降低其污染物质和细菌含量,使废水变为适宜灌溉的水源。

灌溉时,综合考虑水质、土壤质地与状态,制定出合理的灌溉策略与方式,并选定适宜的作物,以利于水中物质的分解和避免地下水质的污染。


借助科技手段,以色列特色节水农业不仅保证了农产品的质量和产量,还提高了农业生产全过程机械化、集约化、规模化程度,达到以水为中心的田间水——土壤——作物——大气系统的协调关系,保持降水、地表水、地下水、土壤水和作物水之间的适应于农业生产用水要求的相互转化的平衡,提高了水源到作物产量转化环节的水分利用率,形成了对农业生态环境的最大程度的优化和利用。




六、日本  Japan




日本本国农业资源有限,因此日本的生态农业的形式往往因地制宜、多种多样。主要有:




1、再生利用型



即通过充分利用土地的有机资源,对农业废弃物进行再生利用,减轻环境负荷。如,将家畜粪便经堆放发酵后就地还田作为肥料使用,将污水经处理后得到的再生水用于农业灌溉等,这都是充分利用农业再生资源的措施。




2、有机农业型



即在生产中不采用通过基因工程获得的生物及其产物,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等物质,而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采用一系列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技术,维持农业生产过程的持续稳定。


其主要措施有:


选用抗性作物品种,利用秸秆还田、施用绿肥和动物粪便等措施培肥土壤,保持养分循环;


采取物理和生物的措施防治病虫草害;


采用合理的耕种措施保护环境,防止水土流失,保持生产体系及周围环境的基因多样性。




3、稻作——畜产——水产三位一体型



即在水田种植稻米、养鸭、养鱼和繁殖固氮蓝藻的同时,形成稻作、畜产和水产的水田生态循环可持续发展模式。

这种模式的做法是在种植水稻的早期开始养鸭,禾苗长大后,田中出现的昆虫、杂草等为鸭提供饲料,鸭的粪便作禾苗的肥料,又可为水田中的红线虫、蚯蚓、水蚤及浮游生物提供食物来源,同时又给鱼等提供饵料,从而实现生态循环。


这种生态农业技术已在日本农村推广和普及,该技术所产生的综合效益亦被众多水稻种植农户所认可。




4、畜禽——稻作——沼气型



即农民在养鸭、牛等家畜过程中,将动物的粪便作为供制造沼气的原料。


同时,农作物的秸秆经过加工用来作家养畜禽的饲料,或作为沼气的原料,沼气又可为大棚作物提供热源等。


这样,经过能量转换实现生态的均衡,并且生产的农作物比较环保,又能实现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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