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金
恪恪,我们这里有个文化公园,你知道吗?
恪恪
你说的是那个都是老房子老建筑的文化公园吗
金金
对的,我周末去逛了逛
恪恪
好玩吗,那里之前挺有名的
金金
不好玩,现在那里和市场一样,都是卖东西的,臭豆腐、炸土豆,一点特点也没了
恪恪
怎么变这样了,我记得那里以前还有好多画廊工作室
金金
好像都搬了
恪恪
那是搞坏了,文化公园搞成了小商品市场
请输入文字
一、文化创意产业园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形成和发展对产业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它提供创意产业发展所需的各种信息、人才、发明和市场需求,由此把相关的各种企业、研发机构、大众传媒、工作室、艺术家俱乐部、服务机构、教育培训机构等组合在同一个空间。
这样不但降低了开发的成本,更重要的是能形成许多新的生产力组合,有力推动了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但是,目前国内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发展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1、布局与建设问题
目前,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选址不够合理。
许多地方未能根据区域经济的特色和区域文化的条件来确定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数量和规模,存在盲目跟风建设的问题。
反之,一些真正具有潜力的地方,却又未能挖掘其潜力,建立相应的文化产业集聚园区。
如果说“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布局”侧重于宏观方面的话,“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建设”则主要侧重于微观方面。
“布局”问题对应的是“在哪里建”,“建设”则对应于“怎么建”,这两个问题是前后相续、密切相关的。
2、名实问题
所谓“名实问题”,就是名义和实质的关系问题。
这个问题有两个方面,其一是对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概念本身的理解的问题,其二是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是否名实相符的问题。
首先来看第一个方面。
有些人混淆“文化产业集聚”和“文化产业集群”的概念,误以为文化产业集群就是集聚,把园区做成集群。
有学者认为,这两个概念是有许多区别的,另外,“文化园区”和“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概念也是有区别的。
再来看第二个方面。
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名实相符,指的是园区建成之后实实在在投入文化产业的运营中去,而不是借机做一些其他的事情,例如炒作地产。
很多园区在目的规划上没有体现文化产业集聚,或者在实践过程中与初衷渐行渐远,实际上是以圈地来盈利的。
有新闻报导,“‘文化产业项目我全赔了也无所谓,反正地拿到手了;地现在都不批了,借文化产业我还能最便宜地拿到地,以后地的增值,都能让我赚够。’一位投资打造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企业负责人如是说。”
于是,众多的投机分子,借文化的名义,开始了新一轮的圈地运动。
3、定位和园区特色问题
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定位问题,包括功能定位和产业定位两个方面。
目前,我国普遍存在混淆文化园区和文化产业集聚园区的现象。
文化园区的主要功能是文化交流、展示、传播等,产业的集聚程度较低,这种类型包括文化街区、文化展览区、艺术家村等。
而文化产业集聚区的主要功能是促进产业的发展、获取经济效益,具体表现为吸引文化企业入驻园区,从而形成产业链、发展产业规模。
在产业定位方面,许多园区未能根据区域经济的特点和园区所在地的历史、地利、社会、文化条件来确定产业类别,未能形成良好的产业链,更谈不上产业链之间的良性循环。
产业定位问题,原本是园区规划之时就应该确定的。
园区规划应当包括产业规划。但大多数园区都没有产业规划,产业发展和企业引入具有盲目性。
同质化问题非常严重,缺乏主体,缺少特色,重复度高,甚至园区内部恶性竞争。
跟风模拟的现象也多有存在,例如主题公园千篇一律,缺乏互动性、体验性的内容,没有独特性。
4、人才和资金问题
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人才需要有较高的综合素质。
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工作人员应该既懂文化,又懂产业,必须经受过专门的教育或者培训,具有文化产业的深厚功底,而且善于进行企业的实际运营。
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人才不同于单独的文化企业人才,他们既需要一般的文化企业人才所需具备的素质,又要有园区管理的整体观念,产业集聚的战略眼光。
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从建设到运营都离不开资金的支持。
许多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不是没有良好的规划,甚至不是缺乏优秀的商业模式,而是缺乏足够的启动资金,导致迟迟不能建成和运营。
当然,资金并不总是处于缺乏的状态。
有些园区并不是缺乏资金,而是缺乏人才,缺乏好的产业,缺乏好的商业模式。
于是,项目和资金之间的匹配途径就急需建立起来。
目前,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尚未形成类似于项目池和资金池之类的平台,项目和资金之间缺乏有效的对接。
这就导致有些优秀的项目缺乏资金的支持,有些大资金和文化产业投资资金又找不到良好的、安全的投放点。
5、商业模式问题
商业模式就是企业能够赢利的方法或者结构,并不是说一个企业能够赢利了就形成了商业模式,而是必须要把这种赢利变成方法或者可持续化的结构。
一个企业必须要么有比较优势,要么有竞争优势,这样才能有商业模式。
比较优势也就是具有独特性或者外部性的独特性,竞争优势在很多时候表现为一种能力上和品牌上的优势。
单个的文化企业要具有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整个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更应如此。
我国有些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已经有了自己的商业模式,并能够持之以恒地遵循和改进这一商业模式。
然而,我国的许多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尚未形成自己的比较优势或者竞争优势。许多园区仅靠政府的补贴加上自身的亏损而苦苦支撑,未能找到可持续的赢利点。
6、园区、企业与政府的关系问题
目前,我国大多数文化企业园区与企业、政府之间的关系状况不佳。
当然,也有些园区与政府和入驻企业之间形成了良好的共生和互动态势。
但大多数情况下,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与文化企业尚未形成一种相对稳定的良序关系。“候鸟式”的迁徙大量存在,大多数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与文化企业的共生共存、荣辱与共的紧密联系尚未形成。
多数产业园区与政府之间的配合也不够紧密和默契,入驻企业更是未能与政府形成长期稳定的相互信赖的关系。
在我国目前大多数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中,政府的定位不够清晰,对于自身应该扮演什么角色并不明确。
有些地方政府大包大揽,事必躬亲,在园区规划和建设以及运营的每一个细节问题上都要过问。这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模式,而非市场经济模式。
有些政府则全然不过问,也不发挥积极主动性,不发挥应有的引导作用,在关键节点上也缺乏有效的把关。
二、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园的对策与建议
1、市场主导、政府引导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合理布局和建设
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建设,要摆脱主观任意性的影响。
布局问题是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建设的首要问题,合理的布局,应该是一种自然而然的布局。
一个地方是否建立什么样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以及适合建立什么样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包括如何建设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受制于天时、地利、人和等多方面的条件。
换言之,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布局和建设的全过程都应该有天时、地利、人和等多方面的考虑。
“天地人”的分析范畴是中国传统哲学的重要范畴,广泛运用于政治、军事、经济等各个方面的决策,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建设同样也要有相关的考虑。
(1)天时
“天时”的范畴包括政策、行业和时机三个方面。
· 政策,政策包括两个方面:宏观政策和区域政策。
宏观政策也即全国层面的政策,区域政策即省市乃至于具体地区的有关政策。
宏观政策与区域政策是各自独立的,虽然前者是后者的前提。在相同的宏观政策背景下,各级地方政府完全可以而且应该根据各自的特殊情况制定有地方特色的政策。
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建设要考虑政策背景,各级政府也应该制定相关政策以扶持优秀园区的发展。
· 产业。尽管大的产业方向已经明确——文化产业,但文化产业内部也有许多类别。
任何园区,在具体实践中都不能泛泛而谈文化产业,而应该具体化,明确自身应该做哪一类型的文化产业。
具体选择什么产业,要有两个方面的考虑。
一个是从宏观经济运行和产业发展规律的角度来看,待选产业是否有前途,是否处于上升趋势。
另一个是从区域经济发展的特征来看,待选产业是否具有潜力。
当然,产业的上升趋势和下降趋势是相对而言的——在大的下降趋势背景下,依然有企业是能够盈利的,这取决于企业自身具有什么样的竞争条件。
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应该根据自身的竞争条件,来判断选择什么样的产业最具有盈利前景。
· 时机。即使一种产业处于上升趋势之中,也要考虑介入的时机是否得当。太早介入和太迟介入都可能发生亏损。
时机的选择,要考虑政策背景,宏观经济形势和企业自有条件等多方面的因素,以及相关产业的文化基础。
宏观经济形势也有运行周期。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建设,是需要实实在在的投入的,前期主要是硬件设施的投入。
一般而言,当完成可研报告之后,园区的建设应该是越快越好。
但是,如果硬件设施的投入金额庞大,而且许多有待于进口的话,就应该考虑到价格的涨跌情况了。
园区建设并非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硬件添置也是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如果一种进口产品的价格过于昂贵,远远超过了其价值,那么,如果不是过于急着要使用的话,是可以耐心等待其价值回归的,而不必急于去支付充满泡沫的价格。
(2)地利
“地利”包括“选址”、“详规”与“环境”三个方面的考虑。
· 选址。这里所说的“选址”指的是整个园区的具体地理位置的选择,应该在充分考虑其他方面的条件(包括区域经济的特色和区域文化的条件)的基础上,根据具体的地理条件和周边的社会环境来确定。
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建设,还应该考虑到经济社会的整体状况,还应该有保护环境、善用空间的思考。
如果能够将一些城市旧区善加利用,或者将一些废弃厂房改造成文化创意产业园区,那是一种两全其美的做法。
位于广州的羊城创意产业园就是一个典型的代表。其第一阶段的建设是利用旧厂房改造,功能置换而成的,并大量引进设计公司、文化艺术机构入驻园区。
目前,园区已入驻文化和设计类企业逾百家,第二期也正启动之中。
在保护环境、延续历史的同时,又打造产业,带来经济效益,这一模式是值得推广的。
· 详规。“详规”是地址选定之后对园区内部所作的详细规划,也即内部布局,包括园区内部的建筑设计等。
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建筑设计必须体现文化内涵,以代表园区的整体形象,给人们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
此外,园区的建筑设计对于入驻企业的员工而言是非常重要的,谁也不愿意在一种晦暗、压抑的建筑物里工作和生活。
为此,文化园区的规划建设,一定要加上建筑美学和建筑伦理的考量环节。
· 环境。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对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环境”作不同的划分。
首先可以分为自然地理环境与社会文化环境,另一个维度是分为外部环境与内部环境。
外部环境包括历史地理环境、人文环境、社会环境、投资环境等。外部环境是文化创意产业园区选址之际即应该考虑和精挑细选的。
同时,在建设的过程中,也要注意保护环境、努力改善环境,在建成之后的运营管理过程中,也要不断地维护和美化环境。
要走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与环境保护相结合的道路,充分发挥文化创意产业无污染、环保的特质。
(3)人和
如果说“天时”、“地利”是客观条件的话,“人和”则是主观条件,它包括“人气”、“人才”与“人文”三个方面。
· 人气。“人气”是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所在地的必备因素,包括常住人口的数量和密集程度、流动人口的数量和流动性、目标对象的类型和文化层次、经济条件、文化需求等方面的内容。
一个没有人气,而且未来也无法聚集人气的地区,是不适宜建立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
· 人才。“人才”是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顶梁柱,再好的方案,如果没有好的人才去实施和运营管理,也只能是空中楼阁。
· 人文。“人文”包括两个方面:即园区所在地的人文环境,以及园区内部的人文气息。
选取文化底蕴较深的地方建立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是比较合宜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不能建立在空旷的土壤上。
建成之后,则应该努力营造园区内部的人文气息,体现人文色彩和人文关怀,以感染和吸引人们的到来、并让顾客满意。
园区内外的人文环境和人文色彩是相通的。
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及其入驻企业要善于借助外界环境,挖掘历史文化潜力,把握人们的文化心理,引导人们的文化消费需求。
2、加强监督管理,追求名实相符
名实相符的第一个方面是澄清概念,其中最重要的是区分文化产业集聚和文化产业集群的概念。
所谓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是指文化产业集聚而言的,与文化产业集群不同。
有学者认为:“集群强调的是区域空间布局的概念,集聚强调的是具体物理空间(园区)的概念……这是两种不同的发展理念,事实上是有优劣之分的,文化产业的集聚更能够形成规模效益,获得长足的发展,集群并不能很好地发挥规模效益,往往还会造成各种资源的混杂,不能形成有效的价值链,不利于文化产业的产业链和整合链条的拓展。”
名实问题的第二个方面是名实相符。要严厉禁止打着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旗号炒作商业地产的行为。
这就要求在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审批中严格把关,并于后续的运营管理中持续监督,并预先制定相关的惩戒规则。
对此,文化部已经觉察到了,并决心采取相应措施来加以防范。
3、结合区域条件,优化产业结构,彰显园区特色
区域条件包括区域经济条件、区域文化条件、区域政治历史条件、区域社会条件等。
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建设应该提倡“三因制宜”: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切忌依葫芦画瓢,千篇一律。
(1)因时制宜
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应该具有时代特色。
在尊重和尽力保护优秀的传统文化的同时,又不局限于传统文化,只做真正能够产业化的文化,而不论其是传统文化还是现代文化。
事实上,即使做传统文化的文化产业,也要具有现代生活的气息,与时俱进。
(2)因地制宜
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应该具有区域特色。
就其大者而言,南方和北方、东部和西部、高原和盆地,其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风格与内涵应该是不一样的。
因地制宜还要求园区的建设要顺势而为,与周边的地形地貌相衬,要符合建筑美学的要求。
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不能如一般的工厂一般,整齐划一,毫无艺术性可言。
当然,也不能片面地追求艺术性和美感,而丧失了实用价值。
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首要功能还是承载产业,具有生产功能。因此,因地制宜的原则,不能损害了实用价值。
(3)因人制宜
“因人制宜”有三个方面的含义。
其一,是要尊重大的人文环境和人文条件;
其二,是要根据建设主体的实际条件而有选择地建设合适的园区;
其三,要针对顾客的实际情况来建设文化创意产业园区。
人文环境和人文条件的考虑始终是第一位的,与周边环境不协调的园区,是不可能持久地发展下去的。
而建设主体,也即园区投资者和主建方,也要发挥自身的积极性、能动性、创造性、艺术性,群策群力把园区建设得又美又好。
当然,主观性的发挥也不能过度,否则就变成任意性了,还是要尊重园区建设的基本规律,在这个前提下再发挥主体的创造性。
目标顾客的需求和喜好,也是园区建设中必须十分重视的,要做充分的调研,掌握消费者的需求和喜好情况。
4、大力培养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和文化企业专门人才
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人才是要经过专门的培训的。
大学应该增设相关课程乃至院系,以培养文化产业的专门人才,如此才能适应文化产业大繁荣大发展的需要,实现提高文化软实力、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
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人才培养涉及两种类型,其一是园区工作人员,负责园区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这一部分内容,主要由园区自身负责。
其二是入驻企业的人才培养,这一部分内容,主要由企业自身负责,但园区应该对此提供协助,比如为企业联络教育培训的场所等。
文化企业园区人才的培养不应该虎头蛇尾,也不可能一劳永逸,要非常重视后续的培养,并确立留住人才的机制。
文化企业有候鸟式的迁徙现象,文化企业人才,尤其是其中的高级人才,更是大量存在“候鸟”现象。
面对“候鸟”式的专门人才,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管理层不应该怨天尤人,而应该从自身找原因。
5、做好投融资规划,改进投融资模式
投融资规划是系统规划中的重要环节,是关系到整个规划方案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
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作为一个整体,其建设要用系统科学的思想来指导。
要首先测算出尽可能精确的资金需求,进而选择融资模式,并在资金的筹集和使用方面都有计划、有步骤地执行下去。
从投融资的角度来看,目前的文化产业集聚园有政府主导和市场主导两种基本模式。
究竟采取何种模式,不能硬性规定。市场和政府主导各有利弊,要根据地方文化资源的性质和条件来决定。
一般而言,与文化事业关联较为密切的行业,要以政府主导为主。
与文化事业的关联越小的行业,则越应该由市场来主导。
政府主导的重要特色是较具有稳定性,较容易调控和把握。市场主导较为自由,同时也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6、改进商业模式
如果尚未形成任何商业模式,那就不要建立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以免耗费资源。
如果现有园区的商业模式不佳,则应该设法改进。
商业模式要有较大的稳定性和持续性,而不能见异思迁,在大体稳定的基础上,再设法改进,见贤思齐。
“文化产业领域的商业模式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通用型模式,比如平台模式和内容品牌模式(如产业链模式);另一类是专业模式,比如在音乐领域或者广告领域”。
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商业模式,大体也离不开这两种类型。
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本身是一个集聚的概念,其商业模式取决于其入驻企业的商业模式。
当然,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商业模式不等于入驻企业商业模式的简单叠加,园区本身的组织架构,园区与企业之间的关系,都属于园区商业模式的范畴。
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不仅仅是要拥有有着良好的商业模式的入驻企业,更要组织、协调好这些企业之间的关系,要实现园区与企业的相互促进,合作共赢,这是一种更为广泛意义上的商业模式。
其中,核心的问题是共赢模式和利益协调机制,一方面,唯有园区整体能够盈利,才能够吸引企业入驻;另一方面,内部的利益分配也要公正合理,才能吸引企业长久停留。
商业模式并非一成不变的,还可以而且应该改进。
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商业模式的改进,不但要有局部的考虑,更要有整体的考虑。要考虑到入驻企业整体赢利能力的增强,加强入驻企业之间的联系,充分发挥资源整合的功能。
7、调整政策,调动入园企业积极性
园区与政府应该联手为入驻企业创造有利条件,吸引企业入驻和长久停留。
要制定一些约束机制,防范入园企业的候鸟式迁徙。
要寻求克服投机者的办法,这就要求在政策制定的过程中考虑到可持续性的问题。
要调动入园企业的积极性,就要真正做到以企业为主体。
入驻园区的是企业而非产品,始终要把企业主体放在第一位,在各个方面照顾入驻企业的利益。
园区政策的调整,应该是园区与地方政府协同完成的,园区应该与政府沟通,阐明利害,有针对地提出一些政策建议。要根据目标企业的实际情况,明白它们的需求,照顾它们的利益。
当然,前提是不损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文化产业一般都是绿色产业,无污染,但也不排除个别产业对于人民群众可能会有某种程度上的妨碍。
如演出基地,就可能带来噪声污染。如果距离居民区太近,就可能会扰民。此时就应该妥善安排基地的场所,既要有地理优势,又不能损害了原有居民的利益。
8、协调多方利益,追求园区、政府与企业三方共赢
正常的园区、企业与政府三者之间的关系应该是互利互惠的关系,其中,入驻企业是主体。
园区提供一个平台,吸引企业入驻,政府在其中则起着监督和扶持的作用,同时也从中受益。
园区与政府应该联手为入驻企业创造有利条件,吸引企业入驻和长久停留。
企业则应该根据自身特点而选择园区与政府,善于利用有利条件,扬长避短,较为稳定地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也服务园区与政府,回报社会。
园区、政府与企业三方利益的协调,要依靠稳定的制度。
要建立健全法治,在税收政策等方面公开透明,在其他方面的支持政策也应该相对稳定,而不能凭一时兴起。
制度的制定,要采取民主的程序,要广泛征求入驻企业的意见。
制度的变更,同样要遵守相同的民主程序。
9、核心目标
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如何促进文化企业的集聚和发展,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努力:
(1)有机整体
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内部与外部的产业链条应该是一个整体,如常山之蛇,能够首尾相护。不同的产业形成时间、空间上的互补,即使在大势向淡的时候也能够同舟共济、共渡难关。
园区入驻企业之间的有机联系,是在规划之初就应该设想好的。产业链条的设计,最初要有一个清晰的计划。当然,这个计划可以酌情调整,但一定要符合整体观念。
园区应该提升自身,以帮助入驻企业创造更大价值,对所有企业一视同仁,在现有条件下尽可能地体现其利益。
(2)互补效应
要充分发挥入驻企业的聚集优势,整合资源,配合得当,收取规模效应。
在入园企业的行业选择上,最好是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能够实现优势互补的企业入驻,相互取长补短。
要注意避免入园企业的同质化竞争,要注意所寻行业的互补性,避免将太多的同行引入,导致内部恶性竞争。尤其是交易型的平台,更加要注意这个问题。
但是,同类产品的不同档次,可以形成互补,不会造成恶性竞争问题。如水晶,天然水晶和人工水晶的性能和价格相差很大,如果分开经营,是可以形成互补的,以满足不同顾客的需要。
(3)培育孵化
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不仅仅要将文化企业引入,更要培育它们。
可以说,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最为核心的功能是作为孵化器,让中小企业和尚未成熟的企业从小到大走向成熟。
园区要提供良好的配套设施,为入驻企业提供足够的成长空间。要注重企业的质量,而不是数量,要提高园区的服务水平,适当提高准入门槛。
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成为企业孵化器的关键在于所提供的服务。
园区为入驻企业所提供的服务,既包括基础性的服务和日常服务,更包括投融资服务等高端服务。
园区应该形成自己的项目池和资金池,至少应该形成自身能够联系上的项目池和资金池,从中起到牵线搭桥的作用,为项目寻求资金支持,为资金寻找投资去向。
此外,园区还应该在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等方面为入驻企业提供决策咨询或提供来源渠道,在企业成熟、发展的全过程提供优质的配套服务。
10、整合资源,打造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行业标杆
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行业标杆的形成之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一个没有标杆的市场,不是成熟的市场,有了标杆,其余园区就能够取长补短,能够有所效仿。当然,对于标杆的效仿,也不能千篇一律,而只能在管理制度等方面适当借鉴。
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行业标杆的形成,应该是自然而然的,是不同的园区在公平的起点上经过市场竞争的结果,谁脱颖而出,谁就是标杆。
不能为了标杆而标杆——暗中给予目标园区垄断地位,创造表面的繁荣。
标杆形成以后,也可以改变,可以有竞争,谁自然而然取得龙头的地位,谁就是标杆。如此,才能够充分体现市场竞争的原则。
但是,并不是说政府在这一过程中就不应该有任何的作为。市场经济要求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主要的决定作用,但政府的宏观调控还是必不可少的。
在文化园区行业标杆的形成过程中,市场力量应该起主要的作用,但适当的政府支持和引导是必要的。
政府可以分阶段扶持不同的行业,而不是始终只会扶持一种产业。具体应该优先扶持什么行业,要根据主客观条件来决定,要符合文化强国战略的需要,寻求最有效率的切入点。
11、国家层面,概念及行业标准亟待厘清
当前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存在基本概念不明晰、缺乏统一的产业标准和统计口径等问题。这也对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其一,不利于行业数据的统计,无法准确反映文化创意产业的真实发展状况,将影响政府的政策制定、规划指导。
其二,影响学界研究的开展,现今我国关于文化创意产业的研究多是仅局限在“文化”一词,偏重研究艺术类、影视类园区,而对计算机软件等高科技园区较为忽视,这无疑对业界的实践无法提供良好的助力。
从这一角度,若要促进我国文化创意产业良好发展,要解决的应是全国层面概念和范围统一界定的问题,这则应在明确文化产业的基础范畴以及创意产业的核心特征之上完成,这样才能反映出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特征并迎合产业的发展需求。
三、文化创意产业园的成功关键
1、合理的产业定位
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在全国范围内数量飙升是文化产业大发展的表现,但同时也暴露出园区同质化的问题。
以动漫类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为例,北京有三间房国际动漫产业园、天津有国家动漫产业园和天津动漫产业园、河北有石家庄动漫产业园、吉林有吉林动漫游戏原创产业园、辽宁有大连国家动漫产业基地、江苏有苏州国家动画产业基地和常州国家动画产业基地、浙江有杭州国家动画产业基地、广东有怡景国家动漫产业基地、海南有三亚动漫产业基地,新疆有科教动漫体验中心。
全国34个省级行政区中有12个省(市)建立了动漫类文化创意产业园区。
大量同类型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扎堆出现,导致市场供过于求,有碍市场良性竞争,使园区的建设运营成本难以收回,造成国家土地、财政资源的极大浪费。
为遏制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一拥而上的过火发展势头,文化部于2010年8月出台《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试行)》,其中明确指出“园区每两年申报、命名一次……原则上每省级行政区内园区总量不超过两个”。
2011年3月,时任文化部部长的蔡武在第三批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的授牌仪式上表示:“‘十二五’期间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原则上控制在十家左右,各省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也要严格控制数量,同时建立退出机制,实行优胜劣汰。”
主管部门的表态对于空前高涨的园区建设热潮是一种合理规制。
面对政策调控,园区规划建设者必须反思如何对产业园区进行合理定位,从目标和路径上划定园区的发展方向。
准确合理的定位必须考虑两方面内容,一是城市的文化环境和资源禀赋,二是园区的微观架构和产业链体系。
(1)发挥城市特色文化资源优势
文化与其它产业资源最大的区别就是地域特色性,一定的地域、人群和历史传统决定了该地区文化所具有的特殊禀赋。
温暖水润的江南孕育了细腻的吴浙文化,粗犷豪迈的黄土高原孕育了彪悍的秦陕文化,雍容华贵的华北京畿孕育了华丽的皇室文化等。
文化产业赖以生存的资源就是文化,其发展不能与地域文化特征相背离。
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是对一定区域内文化禀赋的整合,因此更应注重对城市特色文化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目前国内已有多个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继承发扬城市文化资源优势的成功案例。
如北京的中关村创意产业先导基地,中关村拥有多所一流大学和科研院所,同时还驻有多家国内著名科技企业的总部,雄厚的科技和文化资源为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提供了良好基础和条件。
(2)构建协作联动的产业链体系
合理的产业定位还应处理好园区内各个产业链主体之间的关系。
根据“园区经济”规模化、专业化和协作化的理念,文化创意产业园区需要建立协作的、联动的产业链体系。
构建产业链的核心是将一系列位于同一产业链上不同位置,担任不同职能的企业整合到同一主导力之下,通过降低上下游交易成本和提高企业间合作效率,增加产品生产各环节的利润和价值。
因此,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应该是一系列处于产业链上下游、能够彼此关联协作的文化企业的集聚体,而不仅仅是同类型文化企业在物理空间上的汇聚。
理论上说,一座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应该涵盖产业运转的整个产业链条。
首先,是产业链上游的文化创意设计者和生产环节,这是整个文化产业生存和发展的源头动力。
其次,是产业链中游的文化传播、推广和营销环节,如媒体平台、影院、剧场、展览厅、博物馆等。
再次,是产业链下游的文化产业和衍生品销售和体验环节,如主题商店、体验馆等。
除此之外,还应顺应文化休闲娱乐的市场需求,将产业链向与文化消费相关的休闲娱乐产业延伸,引入富有文化创意元素的餐饮、酒吧和酒店等服务设施。
总而言之,在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设计架构应该尽量延伸产业链价值,拓展产业体系,满足市场需求的同时也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
2、开放的园区格局
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不同于制造园、工业园,里面不仅有创意设计者、创意产品生产者,还有文化产品生产过程的观摩者、体验者,更有文化产品的购买者和文化休闲娱乐设施的消费者。
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开放性由四个方面的因素决定。
第一,开放性是文化传播的本质内涵,“文化”在词源学上解释为“以文化之”,即用概称为“文”的一切精神和物质教化、感化他人。
因此,“以文化之”的环境必须是开放而非封闭的,否则无对象可“化”。
第二,只有开放才能保证创意设计者的灵感有“源头活水”,创意设计以人的情感和思想为核心,因此不能闭门造车,需要与志同道合者的思想碰撞出灵感与火花。
第三,只有开放性才能保证园区的人气,因为“人”是文化从作品转化为产品的价值实现过程中最关键的环节。
第四,只有开放的环境才能满足中国消费者日益增长的文化休闲体验需求,随着我国国民经济水平的提高,文化消费已然由“产品消费”演进为“体验消费”,消费者更加青睐不能被复制的文化体验过程。
因此,开放性是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产业链各环节运转始终坚持的原则。
(1)将文化创意生产过程前台化
以往的文化创意生产者在设计室、创作室、排练厅或厂房进行文化产品的生产。
而开放式园区格局要求文化创意生产者开放这些以往悬挂着“非工作人员免进”标语的工作“后台”,揭下那副令满怀热情的消费者失望遗憾的标语。
当然,文化创意生产过程的前台化不仅仅是为了满足个别消费者的好奇心,而是使文化创意生产者能够走出后台的限制,在开放生产过程的同时与消费者有更多关于文化创意的思想交流,产生同道中人的共鸣,激发更多创意灵感。
同时,开放生产过程可以增进消费者对文化创意产品的了解程度,培养出更多文化创意爱好者,提高文化传播的效果。
将文化创意生产过程前台化的具体方式很多,可以根据文化产业具体行业的特性来设置。
如伴有专业解说的生产线参观,每一个参观荷兰阿姆斯特丹民俗文化村的消费者都可以免费观摩荷兰传统木鞋的最古老加工方式,整个过程从一根碗口粗的黄杨木树干去皮抛光开始到制作出一双可以进行彩绘装饰的原木木鞋大约只需要10分钟,却足以让兴趣盎然的消费者购买彩绘木鞋作为纪念。
(2)将消费者个性需求融入文化创意生产
既然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要以开放格局示人,那么仅有生产者一方自然不能谓之“开放”,只有当消费者的意愿能够对生产过程产生影响,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开放格局。
从消费市场的演进来说,消费者个性需求融入生产过程也是必然趋势。
其一,消费者个性需求代表着具体到人的市场细分,同时也近似于目标人群独享服务,可以让消费者体验到消费过程的被尊重感和消费成果的独享感。
当工业化的大规模复制使消费者被“千人一衣”、“千人一鞋”、“千人一车”的产品所包围时,能够体现个性需求的文化创意产品必可得到消费者青睐。
其二,消费者个性需求融入生产可以使消费者有参与文化创意生产的体验感,这种“体验感”正是“体验经济”时代的最核心价值。
消费者参与文化创意生产过程、在其中贡献自己的智慧并见证文化创意产品的诞生,这个过程给他们带来不同以往的乐趣,并终将形成珍贵的体验回忆。
这种回忆正是普通文化消费无法提供的“体验价值”。
将消费者个性需求融入文化创意生产的实施方式也很多。
如前文所述荷兰民俗村的木鞋工艺观摩,其后还有一个环节,那就是消费者可对原木木鞋进行DIY创作并将其买走,价格虽然略高于货架上售卖的现成彩绘木鞋,但却也可以接受,因此多数消费者都愿意亲自设计和绘画鞋面,最后以高于现代生产线彩绘木鞋的价格购买自己的作品。
还有一种完全服务于消费者个性文化创意产品的模式,此时专业文化创意生产者退居辅助地位,指导并帮助消费者完成属于自己的文化创意产品。
如成都东区音乐公园的1899个人电影厂,该片场为消费者提供拍摄个性化电影的专业服务团队,包括创作编导、后台保障、前期拍摄、后期制作、个人电影首映等,可以满足电影爱好者或梦想登上大荧幕的消费者过把“戏瘾”的全方位需求。
(3)将文化创意与休闲娱乐相结合
文化创意产品消费和体验带给消费者精神上的启迪和升华,休闲娱乐带给消费者身体上的放松和愉悦。
二者相结合在一座文化创意产业园之中,凝结于一趟文化产业观光休闲旅程中,对于消费者是精神和身体的双重体验,对于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则是一种产业链延伸的创新升级。
从市场营销来说,文化创意元素与休闲娱乐实施的结合本身就是宣传推广的卖点。
从市场定位来说,为此类消费品和消费体验买单的人群通常是具有一定文化创意欣赏水准的高文化水平人群,其消费能力较高,因此市场价格定位上自然可以有所提升。
文化创意与休闲娱乐的结合方式可以是以休闲娱乐为主,注入文化创意元素。诸如受到年轻时尚人群追捧的主题酒店、餐厅和酒吧。
如成都东区音乐公园的汉易酒店,该酒店的装修风格融入了汉字艺术元素,酒店内建有巡遥汉字艺术馆,为国内首家汉字主题艺术馆。再如受到高端消费人群青睐的主题会所和沙龙。
另外,结合方式也可以是以文化艺术体验为主,加入休闲娱乐设施,使文化休闲体验更加舒适惬意。
如北京大戏楼为将京剧与老北京传统菜、北京民间工艺作坊相结合,以北京京剧院梅兰芳京剧团的常年驻场演出,也有北京特级烹饪大师李悦忠领衔恢复的北京传统菜,还有民间艺术家面人彭、毛猴萧、花丝师组成的皇家手工坊现场制作手工艺品。
九朝会馆和北京大戏楼尽管不属于文化园区,但属文化消费,仍可作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细分消费市场,开辟新业态的参考。
3、科学的物业经营
“物业经营”的概念来自于房地产行业,是指地产开发商将土地资源开发建设为可供交易或租用的民用或商用建筑,并委托物业公司或直接负责建筑使用过程中的维护等各方面事务。
诚然,目前学界和业界出现大量反对开发“文化地产”的呼声,而“文化地产”开发之所以形成负面效果,关键在于个别地方政府和地产开发商滥用土地审批权利,以“文化”之名行“圈地”之实,哄抬地价,牟取暴利。
尽管如此,地产开发和物业经营的商业模式不应因此被“连累”。
因此,只要土地资源真正为文化产业发展所利用,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经营和管理无需回避地产开发和物业经营的操作方式。
地产是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载体,可以成为文化产业展现风采的大舞台,而真正唱主角的还是文化产业,是文化产品生产链条上的各种文化企业。
“物业经营”模式对于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经营管理至少有两方面意义。
其一,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健康持续发展必须有稳定充足的资金支持,无论是政府直接管理或委托企业管理的园区,即使不通过园区盈利,也需要为园区日常运作的所需人力、基础设施、公共平台等建立稳定的资金来源。
其二,目前国内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普遍存在企业享受完政策优惠就迁走的“候鸟化”问题以及随之带来的园区“空壳化”问题。
这两个问题的症结都在于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缺乏一个专业的物业经营和服务团队。
如果探索出一条科学合理的文化地产开发和物业经营之路,文化与地产就能够实现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具体来说,科学的物业经营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建设公共服务平台
“物业经营”的核心理念是为园区中的企业提供服务,其中最为核心的也是最能体现园区竞争力的服务内容就是,建立在产业规模化和产业链条化基础上的公共服务平台,这是处于分散状态的文化企业无法获得的,也是一般文化企业集聚区无法提供的。
中国政法大学宋建武教授认为,该平台可以从资金流、信息流和人流三方面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内的企业提供服务:
· 资金流方面,由于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具有规模效益优势,并且产业链各环节协作使企业间产生联动效应,市场盈利能力和竞争力有一定保证,因此会成为投资者青睐的对象。
所以,与其任由小股分散的资金自己寻找投资对象,不如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将投资和融资两端进行供需整合,搭建文化投融资桥梁。
· 信息流方面,一是借助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本身具有的政府背景优势为文化企业搭建项目政策申请的沟通渠道,二是汇集文化企业的信息推广和营销需求,搭建园内企业与媒体机构的合作平台。
值得一提的是,国内目前国家许多媒体集团都介入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建设经营,此时园区的公共服务平台就能更加便利直接地借助媒体的舆论影响力和市场推广力为园区企业服务。
· 人流方面,文化产业发展的核心在于创意,而创意来源于生活,来源于“人”,所以吸引人气、集聚人流也是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作为公共服务平台,必须为园区企业提供的重要服务内容。
只有当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文化企业提供资金流、信息流和人流三方面的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分散文化企业和一般文化企业集聚区无法实现的园区优势,才能增强园内文化企业对园区的依赖度而不至于如候鸟般逐“优惠政策”而四处迁徙,才能吸引更多的优秀文化企业进驻园区,推动园区的可持续发展。
(2)商业租金反哺艺术创作
创意是整个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灵魂和价值所在,缺乏好的艺术家和好的创意,园区这一承载主体也会如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尤其是在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商业价值和品牌价值已经形成的情况下,更应当重视并保护创意设计者这一群体的生存和发展。
对于那些不适合走产业化道路的艺术创意类型,倘若强制对其收取高额房租,势必会阻碍创意的生产,进而影响园区的整体运转。
因此,对不同业态类型的企业和商家,应采用差别化的经营方式。
以文化为主题的休闲业态,自身盈利能力较强,可以适当提高商业租金。
从事创意设计的艺术家和企业,能够给园区带来开放的活力,形成吸引消费者前来的人气,可以采用公共文化服务的方式予以扶持。尽管在租金上作出很大让利,但是却可以最大限度地提升园区的人气和品牌效益。
这种通过商业租金扶持艺术创作的方式既维持了园区的创意设计能力,同时也使园区完全通过市场化的运作下持续运营。
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发展目前尽管受到同质化重复建设、“文化圈地”责难和园区格局不明朗的困扰,但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总体处于上升趋势,现存问题必将在宏观政策、民间力量和学界建言的共同努力下得到解决。
而产业发展过程中最主要的动力还应来自市场规律作用下的企业本身,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作为文化企业集聚力量的领军者需要承担的使命更为艰巨。
合理的产业定位有助于增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市场竞争力,开放的园区格局则有助于集聚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人气,开拓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新业态,科学的物业经营有助于保障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稳定的资金来源。
三力合一,最终促成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全面升级和良性运转。
本期金恪NOW | 文化创意产业园
文化创意产业园:讲述“文化创意的故事”
文化创意产业园模式面面观
如何建设中国的“好莱坞”
定位与盈利之困,文化创意产业园将何去何从
数量井喷、势头强劲,探寻文化创意产业园的现在和未来
老厂房的新生:历史与现实、工业与文化的对话
(请在公众号留言“文化创意产业园”查看)
上期金恪NOW | 田园综合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