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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润涉外丨RCEP专题解读系列分享之五,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

法润涉外丨RCEP专题解读系列分享之五,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 大成法润团队
2021-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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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主要讲述动植物卫生与检疫检验相关问题,内容上承接WTO《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SPS协定)中的重点条款,但对部分条款有其创新规定。本文针对RCEP文本中的创新规定进行解读,并对比国内相关规定。


本文重点:

等效性、透明度。RCEP本章内容的创新条款,旨在坚持一国进出口检疫检验措施力度的同时,为国家间经贸往来提供更多便利。具体变化内容包括“等效性”、透明度、 “审核”、 “认证”、 紧急措施。






1、什么是 “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为何需要实施该措施?

答:

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主要是指为了保护一个地区内人类、动植物、生态环境免受因动植物、动植物产品、病虫害、致病有机体等传播或传播,导致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生态环境危害的危险而采取的立法、司法或行政层面的措施。

关于为何要采取该措施。外来物种入侵会因没有天敌等原因,破坏当地生态系统,对当地经济、动植物生命乃至人身安全产生极大的影响。据悉,我国已发现的外来入侵物种达660多种,已公布对国内产生严重危害的外来物种超过60,每年因外来物种入侵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达2000亿元。以近期被列入全球百种最危险物种的红火蚁为例,该蚁种适应环境能力强,不仅能导致农作物大幅度减产,同时会导致呼吸道疾病,甚至会因啃噬电器设备导致危害公共安全。因此,加强卫生与植物卫生是中国乃至全世界应当共同采取行动的大事。


2、等效性是什么?本章关于等效性相比SPS协定有何不同?

答:

(1)等效性概念。等效性是指,如果出口国能够证明其卫生措施达到了进口国相同水平或该措施进口国在效果上一致的,进口国不应对该类产品再次实施检疫检验等程序。等效性原则简化了进出口贸易通关速度,从而间接提高国家间贸易的便利性。

(2)RCEP新增。SPS协定第四条涉及两国措施的等效性问题,但因条款内容本身弹性较大,内容不够明确,导致各国关于该条适用差异较大,因此RCEP本章第五条对各国卫生措施的等效性在国家间磋商程序上做进一步细化,具体包括:

1)进口国在决定是否承认等效性时应当考虑出口国的实际情况,包括知识、信息、经验、管理能力等;

2)进行等效性磋商时,进口国应当提供其本国措施的理由、目的与需要解决的风险;出口国应当在评估前提供必要信息,进口国应当及时作出决定;

3)进口国不得以承认等效性为由阻正常贸易程序的进行,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应当认可等效性,同时在合理的时间内书面告知并落实;

4)鼓励各国共享信息与经验。

(3)我国规定。我国与RCEP成员国之间仅新西兰与澳大利亚两国存在关于等效性的约定,其中以新西兰最为详细。中新之间自贸协定中内容与RCEP的内容有很高的重合度,且根据中新之间协议约定,两国会制定多项实施安排,对主管部门、管理职责、应采取的行动、等效性适用的附加条件等进行细化。我们有理由相信,此后中国与其他RCEP成员国之间双边协定也会遵循RCEP等效性精神,其内容大体如中新之间协定的内容框架为主干作进一步细化。


3、RCEP协定关于信息透明度有何新的规定?

答:

在SPS协定中,关于透明度的约定仅第七条短短两行话。RCEP协定认识到信息透明度的重要性,将其扩展到十一条子项目。其中第二项就强调交换指定、采取和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对各国贸易会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有必要对该条如何体现信息透明度进行了解,具体包括:

(1)各国应当在指定的联络点及时更新拟议措施与现有措施变动;

(2)其他国家有权对该变动的措施提出意见,该国应当对卫生与植物卫生要求、进口程序等进行说明;

(3)一国出现动植物卫生安全或食物安全问题,应当及时在指定联络点公布;

(4)各国应当及时公布严重的卫生与植物卫生违规和临时的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

该条意义在于,进出口贸易商可以在指定的网站看到该国最新的有关措施,从而能够更好判断贸易成本。


4、RCEP还有什么其他新的变动?

答:

(1)RCEP关于审核的条款是之前SPS协议未出现的新条款,主要是对出口方主管机关管控效力性进行评估而设立。本条对进出口贸易商比较有意义地方在于在其脚注处规定:各国不得阻碍他国根据伊斯兰法对清真食品进行的特殊要求,减少因宗教因素导致贸易便利度受阻的问题。

(2)RCEP第九条认证也是新增要求。该条强调了各国之间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文件的相互认可,同时限制该认证仅在必要限度内才会进行。

(3)RCEP第十一条紧急措施规定各国可以在特殊情形,允许以书面方式通报紧急措施,出口国有权在合理期限内进行审查,评估该措施的必要性等。


据悉,我国已于4月15日向东盟秘书长正式交存RCEP协议书,我国RCEP的大时代已经正式开启,研究RCEP已经刻不容缓。下一篇文章向大家介绍第六章“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主要是关于技术性贸易壁垒相关问题,请大家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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