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
警惕“代缴保费”,防范虚假保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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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某天,我司接到王先生报案,称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要求我司理赔,但现场查勘人员告知其报案车辆的车牌、车架号和发动机号和我司系统的保单不一致,无法理赔,要求给予说法。
经了解,王先生通过“以租代购”购买该车辆,并向租赁公司缴纳保费,租赁公司给予其发送电子保单,现场核验王先生提供的电子保单为虚假保单,其车辆并未在我司承保,已协助客户进行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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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本案例中,王先生通过“以租代购”购买车辆,其无保险投保无过多经验,且过于信任租赁公司“一手代办”承诺,才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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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1、客户“以租代购”方式购买车辆并代办投保车险,可以通过拨打保险公司服务电话进行保单查询,或者通过“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公众号业务办理进行查询保单。
2、深圳市车险投保已全面实行“实名制”,投保单出具后,必须以投保人实名账号支付保费到保险公司账号。
天安财险深圳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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