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金融宣传月
01
普惠金融的概念
普惠金融是立足机会平等要求和商业可持续原则,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
其重点服务对象一般是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
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有利于促进金融业可持续均衡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助推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增进社会公平和社会和谐。
02
普惠金融的主要目标
重点领域金融服务可得性实现新提升,普惠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迈出新步伐,金融基础设施和发展环境得到新改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取得新成效,普惠金融促进共同富裕迈上新台阶。
基础金融服务更加普及
银行业持续巩固乡乡有机构、村村有服务,保险服务基本实现乡镇全覆盖。基础金融服务的效率和保障能力显著提升,数字化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经营主体融资更加便利
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融资可得性持续提高,信贷产品体系更加丰富,授信户数大幅增长,小微企业直接融资占比明显提高,金融支持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力度进一步加大,金融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能力不断增强。
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更加有力
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更加健全。金融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力度持续加大,农业转移人口等新市民金融服务不断深化。
金融消费者教育和保护机制更加健全
数字普惠金融产品的易用性、安全性、适老性持续提升,“数字鸿沟”问题进一步缓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更加完善,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行为得到及时查处。
金融风险防控更加有效
中小金融机构等重点机构和重点领域风险防控能力持续提升,风险监测预警和化解处置机制不断完善。数字平台风险得到有效识别和防控。非法金融活动得到有力遏制。金融稳定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
普惠金融配套机制更加完善
普惠金融基础平台的包容性和透明度不断提升,重点领域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基本建成。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基本健全。
03
十年来普惠金融发展取得的成效
十年来,普惠金融发展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金融服务覆盖面逐步扩大
县域和农村地区基础金融服务发展迅速,基本实现乡乡有机构、村村有服务、家家有账户。截至目前,全国县域银行机构实现100%全覆盖,乡镇银行业金融机构覆盖率约98%,较2017年末提升了约2个百分点;银行保险服务基本覆盖所有行政村。
经重点领域金融服务可得性持续提升
小微企业、“三农”、低收入人群等重点领域信贷投放力度持续加大,全国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普惠型涉农贷款近5年年均增速分别为25%、16%,分别达到28.5万亿元、12.4万亿元,累计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9700多亿元,支持脱贫群众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2400多万户次。
人民群众对金融服务满意度逐步提高
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获取金融服务的成本更低。人民群众存款、取款、支付更便捷。普惠金融的十年发展历程,是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有机结合的典型。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通过财政贴息、税收优惠等政策安排和金融机构专营机制,实现了金融服务广泛覆盖,也同时降低了服务成本,基本做到了既“普”又“惠”,诸多领域走在世界前列。
04
完善高质量普惠保险体系
农业保险领域
建设农业保险高质量服务体系
1.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
2.扩大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
3.落实中央财政奖补政策,鼓励因地制宜发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
4.探索发展收入保险、气象指数保险等新型险种。
5.推进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电子化试点,优化农业保险承保理赔业务制度,进一步提高承保理赔服务效率。
6.发挥农业保险在防灾减灾、灾后理赔中的作用。
人身保险领域
发挥普惠型人身保险保障民生作用
1.积极发展面向老年人、农民、新市民、低收入人口、残疾人等群体的普惠型人身保险业务,扩大覆盖面。
2.完善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运行机制,提升服务能力。
3.积极发展商业医疗保险。
4.鼓励发展面向县域居民的健康险业务,扩大县域地区覆盖范围,拓展保障内容。
5.支持商业保险公司因地制宜发展面向农户的意外险、定期寿险业务,提高农户抵御风险能力。
养老保险领域
支持保险服务多样化养老需求
1.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各类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有效对接企业(职业)年金、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参加人和其他金融产品消费者的长期领取需求。
2.探索开发各类投保简单、交费灵活、收益稳健、收益形式多样的商业养老年金保险产品。
3.在风险有效隔离的基础上,支持保险公司以适当方式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实现长期护理、风险保障与机构养老、社区养老等服务有效衔接。
天安财险深圳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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