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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以案说险:莫贪小便宜,专款入专户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以案说险:莫贪小便宜,专款入专户 天安财险深圳分公司
2023-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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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

莫贪小便宜,专款入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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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A先生有一辆营业货车需要投保,保险公司根据A先生承保要求报价,保费1万多元。A先生觉得保费过高,正在犹豫之际,A先生接到一个陌生电话,自称为某保险公司业务经理,同样保险方案在该“经理”处投保便宜3000多元,但是要求A先生先将保费转账给他,由他代为办理。

A先生存在怀疑,咨询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提醒A先生,保险公司在业务办理过程中不存在保费转账给个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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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车险个人投保保费必须由本人扫描保险公司的专用收款二维码,经平台实名认证后才能支付到保险公司保费专用账户,中间业务员不得经手保费。此类要求现金支付给个人,保费价格远低于正常市场费率的基本的行为,不可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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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车险投保要求投保人实名支付保费至保险公司专用账户,不存在保费支付给个人的行为,消费者要通过正规渠道投保,莫要贪一时便宜,最后得不偿失。

来源:天安财险宁波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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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相伴,为您而变。运用现代科技建立简便、快捷的沟通方式,提升服务能力,打造奋勇争先的新型国际化金融保险集团,为梦想护航,让人生天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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