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折优惠!
新能源营运车辆充电优惠政策来了!
龙南这些车主可享!
为满足新能源营运车辆充电不断增长的用电需求,降低新能源营运车辆的运营成本,提升我司充电桩资源利用率,特针对符合特定条件的用户制定本专属优惠政策。
新能源营运车辆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客户:
1.车辆群体:出租车、滴滴、面包车、轻卡、公交车、重卡等新能源营运车辆;
2.营运车辆数量:需满足新能源营运车辆数量≥1辆,且车辆登记与客户信息一致。
3.车辆电池要求:出租车、滴滴、面包车、轻卡等营运车辆电池标称容量≥40kWh;公交车等营运车辆电池标称容量≥80kWh;重卡等营运车辆电池标称容量≥300kWh。
4.充电量要求:单辆出租车、滴滴、面包车、轻卡等营运车辆承诺日均在我司充电站的充电量不低于20kWh;单辆公交车等营运车辆承诺日均在我司充电站的充电量不低于40kWh;单辆重卡等营运车辆承诺日均在我司充电站的充电量不低于150kWh(以上充电量以充电桩计量数据为准)。
符合以上适用对象条件的客户,则当月在该账户下指定车辆充电享受当前服务费5折优惠(即0.155元/度)。
1.申请:符合条件的客户需填写《新能源营运车辆充电专属优惠申请表》,企业客户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电池容量证明文件、指定车牌号清单等。
2.审核:我司在收到完整申请材料后3-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质审核。
3.生效:符合资质的电池标称容量≤50kWh的营运车辆,需预交1000元后优惠自动生效;符合资质的电池标称容量>50kWh且≤100kWh的营运车辆,需预交5000元后优惠自动生效;符合资质的电池标称容量>100kWh的营运车辆,需预交10000元后优惠自动生效。
(一)月度审核
我司将在次月初对该用户关联车辆进行月度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1.客户备案车辆每辆单日充电量是否达到充电要求;
2.充电车辆是否均满足电池容量的要求(结合备案信息及可能的抽查)。
(二)违规认定
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即视为违规:
1.备案车辆日均充电量少于要求充电量的80%;
2.发现使用不符合电池容量要求的车辆通过该账户充电;
3.提供虚假车辆或电池容量信息。
(三)违规处罚
1.优惠金额全额返还:一旦认定违规,客户须立即返还该违规账户当月所有已享受的优惠金额(服务费折扣部分)。
2.追偿权利:我司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偿损失的权利。
3.重新申请:客户需全额返还优惠金额并完成整改后,方可重新申请加入该优惠政策,我司保留是否批准的权利。
1.政策解释权:本政策最终解释权归龙南市聚力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所有。
2.政策调整:我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运营成本等因素,提前30天通知客户,对本政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折扣率、充值金额、最低充电量要求等)进行调整或终止。
3.不可抗力:因自然灾害、电网故障等不可抗力导致客户无法完成最低充电量的,经我司核实后可酌情豁免当月最低充电量考核。
4.有效期: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试行,有效期暂定一年。期满后将评估效果并决定是否延续或修订。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方式:19082120824,邮箱:lnctgs@163.com。
1.新能源营运车辆充电专属优惠申请表
2.新能源营运车辆充电服务优惠协议
(附件可扫描以下二维码下载)
一审一校:刘智勇
二审二校:曾科萌
三审三校:卢志成、赖明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