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交通部在其官网发布了《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 第1部分:载货汽车》等26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废止《交通行业职业技能要求 港口 第1部分 内燃装卸机械司机》等63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的公告。
在发布的26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中,《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 第1部分:载货汽车》规定了载货汽车的整车、制动系统、安全防护、载荷布置标识与系固点、报警与提示等安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本部分适用于N1类、N2类和N3类载货汽车,不适用于牵引货车和半挂牵引车,并于2018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
大货车因交通事故频发而被人们称为马路杀手。近年,我国货车肇事事故率居高不下,2017年发生的较大以上道路运输事故中,货车肇事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总数的70%和64%,同比上升14个百分点和10个百分点。货车整体安全性能不高,已成制约当前道路运输安全发展的重要因素。
组成部分


为此,交通运输部制定发布了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 第1部分:载货汽车》(JT/T 1178.1—2018),切实解决营运货车制动协调性与行驶稳定性差、安全防护与配置水平低等突出问题,对营运载货汽车安全性能和结构配置提出基本的技术要求,并明确了相应检测方法。通过法律法规严格要求营运货车落实相关安全技术条件来达到减少事故发生的目的。
通知要求,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货车生产企业、道路货运企业、汽车检测机构等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JT/T 1178.1标准发布实施的重要意义,严格规范地贯彻执行好JT/T 1178.1标准。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要参照营运客车安全达标同一型式判定技术文件,研究制定营运货车安全性能和结构配置同一型式判定条件和实施要求,对符合同一型式评定要求的车型免检相关检测项目,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要加快推进营运货车、营运客车安全达标和燃料消耗量达标等公告的合并与融合,加快开发营运车辆技术管理综合服务网站,实现统一申报、统一审查、统一公告,方便企业申报和查询以及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 第1部分:载货汽车》(JT/T 1178.1—2018)下的技术要求第8.1条明确规定:总质量大于18000kg且最高车速大于90km/h的载货汽车,应具备车道偏离报警功能和车辆前向碰撞预警功能,车道偏离报警功能应符合JT/T 883的规定,车辆前向碰撞预警功能应符合GB/T 33577 的规定。此外,还对新生产车型实施设定了25个月的过渡期。
去年3月,交通部发布了《营运客车安全技术条件》,截至目前已经公示了第5批营运客车安全达标车型。此次《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的发布也证实了中安占海此前对安全技术标准会推广至营运货车的预测。政策的推动将给ADAS企业带来崭新的机遇,商用车大规模部署ADAS是大势所趋。
中安占海作为专业汽车安全方案的提供商,公司研发团队陆续开发了符合国内市场需求的ADAS碰撞预警系统、77G毫米波雷达、运用在营运车的BSD侧面盲区防撞的24G毫米波雷达、疲劳检测及驾驶员行为识别系统,车辆通过安装中安占海汽车主动安全系统,能够有效预防并降低前方车辆碰撞、车道偏离、车距过近等状况下事故的发生,帮助驾驶员培养良好的驾驶习惯。

此外,我们还开发了车队安全管理平台,通过实时采集行车过程中前碰撞预警(FCW)、车道偏离预警(LDW)、安全车距预警(HMW)、急加速、急转弯、超速、疲劳及危险驾驶预警等数据,利用4g上传至云端进行大数据处理,生成数据报告及特定危险驾驶行为视频,可为管理者提供相应的管理依据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达到防范事故于未然。

营运货车要求具备符合标准的前碰撞预警(FCW)及车道偏离预警系统(LDWS)等功能,将大大提高车辆安全系数,对于构建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大环境有着积极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