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龙苑(南地块)4#、5#、7#、8#楼住宅共311套,其中80%的房源计249套专门用于被拆迁群众优先选购,剩余20%的房源计62套用于面向社会公开发售。
阳光龙苑项目位于龙南镇龙陂村土建背区域,临金塘大道。项目内配套有农贸市场,周边配套有体育中心、学校、医院,交通便利。南地块4#、5#、7#、8#楼即将推出,住宅房源311套,其中105-127㎡三房176套,135-142㎡四房135套。
龙南县棚改区被拆迁群众。
凭拆迁协议和棚改指挥部盖章的弃房证明。
2016年1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优惠期结束后,剩余房源将全部面向市场公开销售。
1)阳光会会员优惠:总价减免2000元;
2)按时签约:0.99折;
3)按揭购房0.98折,一次性付款0.97折。
普通群众按揭购房价格计算公式为:
成交价=(优惠前销售总价-2000元)*按揭0.98*按时签约0.99
普通群众一次性付款购房价格计算公式为:
成交价=(优惠前销售总价-2000元)*一次性付款0.97*按时签约0.99
1) 2016年11月20日前弃房的被拆迁群众,每套减免20000元。
按揭成交价=(优惠前销售总价-2000元-20000元)* 0.98* 0.99
一次性付款成交价=(优惠前销售总价-2000元-20000元)* 0.97* 0.99
2) 2016年11月21日-12月10日期间弃房的被拆迁群众,每套减 免15000元。
按揭成交价=(优惠前销售总价-2000元-15000元)* 0.98* 0.99
一次性付款成交价=(优惠前销售总价-2000元-15000元)* 0.97* 0.99
3)2016年12月11日-12月31日期间弃房的被拆迁群众,每套减免10000元。
按揭成交价=(优惠前销售总价-2000元-10000元)* 0.98* 0.99
一次性付款成交价=(优惠前销售总价-2000元-10000元)* 0.97* 0.99
2016年 11 月 12 日(星期六)上午9:00
11月12日统一选房结束后,被拆迁户凭拆迁协议和弃房证明到售楼部按相关优惠方案购房,随到随选房。
(1)一次性付款:购房定金转为购房款,定房后15日内缴纳剩余部分购房款,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2)按揭购房:购房定金转为购房款,首付比例按照现行银行政策,15日内足额交纳首付款后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银行按揭手续。
注:如暂未办好房屋预售许可证,则定房后根据预售许可证办好时间,顺延缴清剩余购房款和按揭首付款的时间。
龙南县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31日
注:最终解释权归龙南县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