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大商所棕榈油期权、能源中心原油期权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2021年6月9日大连商品交易所发布的《关于棕榈油期权上市交易及境外交易者参与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及2021年6月11日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原油期权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棕榈油期权自2021年6月18日(周五)起上市交易,原油期权自2021年6月21日(周一)起上市交易。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期货期权合约
(一)棕榈油期货期权合约

(二)原油期货期权合约


二、期权上市的有关事项
(一)上市交易时间
棕榈油期权自2021年6月18日(周五)起上市交易并同步引入境外交易者参与交易。上市当日8:55-9:00集合竞价,9:00开盘。6月18日(星期五)当晚,棕榈油期权开展夜盘交易。棕榈油期权交易时间与标的期货一致。
原油期权自2021年6月21日(周一)起上市交易,交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9:00-10:15、10:30-11:30和13:30-15:00,连续交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21:00-次日02:30(与标的期货一致)。法定节假日(不包含周六和周日)前第一个工作日的连续交易时间段不进行交易。
(二)上市交易合约及挂牌基准价
首批上市的棕榈油期权合约对应标的期货合约为P2109、P2110、P2111、P2112、P2201、P2202、P2203、P2204、P2205和P2206,共10个期权合约系列。
新上市棕榈油期权合约的挂牌基准价于上市前一个交易日结算后,通过会员服务系统随结算数据一同发布,也可通过大商所网站查询。根据BAW美式期货期权定价模型计算新上市期权合约的挂牌基准价。模型中的利率取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波动率取标的期货合约90天历史波动率。
原油期权首日挂牌SC2109、SC2110对应的期权合约。
原油期权首日挂牌合约基准价由能源中心在上市前一交易日公布。计算公式为二叉树期权定价模型,其中无风险利率为央行一年期存款利率,所有月份系列期权合约波动率取标的期货主力合约90日历史波动率。
(三)手续费标准
1、交易手续费标准
公司存量客户棕榈油期权手续费浮动收取标准等同聚乙烯期权交易手续费浮动收取标准。
公司存量客户原油期权手续费浮动收取标准等同股指期权交易手续费浮动收取标准。
2、行权/履约手续费标准
公司客户棕榈油期权合约行权(履约)手续费浮动收取标准按照在交易所基础上加收3元/手。
公司客户原油期权合约行权(履约)手续费浮动收取标准按照在交易所基础上加收30元/手。
(四)交易指令
棕榈油期权上市初期仅提供限价指令和限价止损(盈)指令。棕榈油期权交易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1,000手(与标的期货交易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相同)。
原油期权交易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100手。
(五)行权与履约
棕榈油期权在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以及到期日的15:00-15:30,客户可以提交“行权”、“双向期权持仓对冲平仓”、“行权后双向期货持仓对冲平仓”和“履约后双向期货持仓对冲平仓”申请。在到期日的交易时间以及到期日的15:00-15:30,客户可以提交“取消期权自动行权申请”。
原油期权为美式期权,客户办理行权申请、放弃行权等业务的时间及渠道见下表:

(六)持仓限额
棕榈油期权与棕榈油期货分开限仓。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持有的某月份期权合约中所有看涨期权的买持仓量和看跌期权的卖持仓量之和、看跌期权的买持仓量和看涨期权的卖持仓量之和,分别不超过10,000手。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账户按照一个账户管理。
原油期权合约和期货合约分开限仓。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和客户持有的某月份期权合约所有看涨期权的买持仓量和看跌期权的卖持仓量之和、看跌期权的买持仓量和看涨期权的卖持仓量之和,分别不得超过下表所示的持仓限额。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账户按照同一账户管理。

棕榈油期权交易实行做市商制度。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可以在非做市商持续报价合约上向做市商询价,做市商持续报价合约以大商所网站发布为准。询价请求应当指明期权合约代码,对同一期权合约的询价时间间隔不应低于60秒。同一交易编码在一个期权品种上每日询价上限为500次。
原油期权: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和客户可以在所有已挂牌期权合约上向做市商询价。询价请求应当指明合约代码,对同一期权合约的询价时间间隔不应低于60秒。当某一期权合约最优买卖价差小于等于如下表所示价差时,不接受询价。

已具有大商所期权交易权限的客户,可直接交易棕榈油期权;原油期权交易权限需要单独申请,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热线:4006-967-218。
中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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