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异常交易达标后交易所的处理程序。
(1)第一次达标取电话提示;
(2)第二次达标列入交易所重点监管名单;
(3)第三次达标限制开仓1个月或者3个月。
4、哪些类型的异常交易可以被豁免
(1)交易所的市价指令、止损(盈)指令、套利指令、附加立即全部成交否则自动撤销(FOK)和立即成交剩余指令自动撤销(FAK)属性的指令产生的自成交、频繁报撤单、大额报撤单行为不构成异常交易行为;
(2)实施申报费的合约上产生的频繁报撤单行为不构成异常交易行为
(3)套期保值交易产生的自成交、频繁报撤单、大额报撤单行为不构成异常交易行为
(4)做市交易产生的频繁报撤单行为不构成异常交易行为
5、在什么情况下,客户会被要求进行程序化交易报备?
(1)客户开户时,应主动申报是否采取程序化交易,使用程序化交易的,应填报相关信息,由公司通过交易所会员服系统内报备;
(2)达到交易所日常监控标准的,交易所会通过会员服务系统要求期货公司联系客户进行程序化交易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