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骗局不断翻新:冒用基金公司网站、APP等,甚至冒充基金公司高管、投研工作人员或基金经理、产品主管等,通过直播、答疑、研讨会、AI直播、添加微信好友、加 QQ群或微信群等多种方式,向投资者推荐股票、投资项目、退款退费以及非法从事其他证券、基金投资咨询服务活动;
“高额获利“为诱饵:以所谓“稳赚不赔”“保本保息”“高额利息”作为诱饵,借助社交软件、网络平台等网络媒介的放大效应,实施电信网络诈骗、金融诈骗、非法集资、且诈骗手段相互交织,不仅给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影响,还对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造成严重破坏;
营造假象,烘托氛围:利用社会公众金融知识欠缺、投资获利心切、风险意识淡薄等弱点,编造“高大上”的投资名目,营造周边人员普遍获利假象,烘托“机不可失、时不再来”的氛围,将社会公众一步步诱骗引入诈骗陷阱;
租借个人证件开立基金账户:要求亲朋好友出租或出借个人证件开立基金账户,隐瞒真实身份、资金来源和实际控制人;
使用基金账户清洗“黑钱”:使用自己或他人的基金账户,协助将汇入的“黑钱”用于申购基金产品,进行保值增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