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廉洁提醒
春节期间,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严格执行党纪法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属国有企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41条“负面清单”,进一步抓好纪律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坚决防范各种违反党的“六项纪律”的问题发生,确保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不碰“高压”、不越“红线”、不踩“雷区”,营造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按照集团纪委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现对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进行廉洁过节“再提醒”。
一、严禁借节日之机公款大吃大喝;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各种购卡;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送礼、宴请;严禁以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借节日之机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乱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和借机敛财;严禁酒驾、醉驾、参与“黄赌毒”活动;严禁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遵守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良好秩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二、春节期间,公司纪委将成立检查组,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开展明察暗访。同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干部职工群众可通过公司的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反映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
举报电话:0871-61432941
电子邮箱:1564951341@qq.com
中共云南省房地产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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