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廉洁提醒
清明节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巩固深化正风肃纪成果,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执纪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省房公司纪委作如下提醒:
一、提高思想认识,树立文明新风
公司两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坚守重要节点为抓手,加强节日期间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树立新时代文明节俭祭扫新风,大力倡导移风易俗、低碳祭扫新风尚,勤俭文明过节,着力破除特权思想和歪风陋习,把节日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树新风和加强文明殡葬祭祀管理相关规定落到实处。
二、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
公司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严要求自己,严守纪律规矩,做好自我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弘扬清风正气,旗帜鲜明抵制和反对“四风”,自觉做到“十个严禁”: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利用职权向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公款旅游或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违规报销因个人行为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等;严禁违规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违规收送各种名贵特产以及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消费卡、电子红包等礼品礼金;严禁借祭扫或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之机敛财;严禁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和大操大办等行为;严禁公款搞联谊宴请,违规组织或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严禁值班期间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行为;严禁酒驾醉驾以及组织或参与“黄赌毒”等违法活动。同时提升安全意识,做好节日期间有关安全工作,认真做好办公室及家庭消防安全、交通出行安全、人身财产安全等工作,避免出现消防安全事故及交通安全事故。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公司纪委将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节日期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员干部遵规守纪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从严查处,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让清廉之风更加充盈。
监督举报电话:12388举报电话。
网络监督举报:12388举报网站、“清风云南”微信公众号举报链接。



扫描二维码关注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