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转载自:新烽尚公众号(2016年5月27日),详情可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2015年,湖北省总工会出台《湖北省总工会寡欲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意见》(鄂工发【2015】2号)对工会经费规范使用提出要求。
1、不准用工会经费购买购物卡、代金券等,搞请客送礼、大吃大喝等活动。
2、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
4、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
5、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
7、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
8、不准将单位工会经费全部用于发放职工福利,必须确保开展职工活动和工会正常业务工作等经费开支。
9、不准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或借活动之机发放纪念品。
10、不准用工会经费超标准改造办公用房及豪华装修。
